麗江:工作干得好不好 分數說了算

發布時間:2016-09-09 14:42:12   來源:麗江市紀委

“全年案件超過6件的,每超過1件加1分;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的,每次加1分;未認真承辦申訴案件、申訴信件的,每次扣2分。……被考核對象:案件審理室。”近期,麗江市紀委印發《2016年麗江市紀委監察局機關部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監督責任(綜合績效)考核評分量化標準》等“三個標準”,對市紀委監察局機關部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市直部門紀委(紀檢組)和縣(區)紀委監督責任進行量化考核,一改過去較為籠統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極大地調動了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標準”根據被考核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職責,對基本任務進行分解,完成基本任務數可得基本分60分,超額完成基本任務數的實行加分,未完成基本任務數或出現差錯的則扣分。除對基本任務行進量化考核外,考核項目還包括“調研文章、宣傳報道”,“遵守規定、紀律、法律情況”,“出勤”、“團進協作”,“‘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完成情況”,“學習培訓、參加文體活動情況”,“‘掛包幫、走轉訪’工作”等,這些項目的考核分為40分,并根據完成情況進行加分和扣分。

總分為100分的考核項目既兼顧了被考核部門單位的主業主責,又涵蓋了全局工作;既有對基本任務的硬性要求,又有加分獎勵的激勵性項目。無論在考核項目的設置和分值的權重上,都十分切合被考核者的實際。

作為麗江市紀委監察局加強隊伍建設的一項創造性舉措,“標準”的頒布施行,對全體干部職工帶來了不小的震動,大家對“標準”紛紛表示肯定:“工作干得怎么樣,以后就用硬邦邦的分數說話,這樣既純潔了風氣,又便于操作,真是一個好辦法。”(楊麗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