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出臺管理辦法 給紀檢監察干部立下“鐵規矩”

發布時間:2016-09-23 09:40:40   來源:臨滄市紀委

“嚴禁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請出入高消費娛樂場所進行各種形式的消費活動?!薄皣澜诠ぷ鲿r間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探詢其他紀檢監察干部承辦案件的查處情況和有關信息;嚴禁私自會見涉嫌違紀人員及其親友或透露有關案件情況?!边@是新近出臺的《滄源佤族自治縣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給紀檢監察干部立下的“鐵規矩”。

近日,滄源縣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滄源佤族自治縣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辦法(試行)》,旨在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辦法》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個方面,對紀檢監察干部提出了“三十一個嚴禁”的明確規定,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監督管理的措施包括實行請示報告制度、談話提醒制度、查訪回訪制度、信訪每件必核制度、外出報告制度。著力構建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監督管理格局。

《辦法》要求縣紀委組織部每年與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基層紀檢組織負責人進行一次談話,了解其內部監督和廉政勤政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定期與分管工作人員談心,交流思想??h紀委組織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紀檢監察干部履行職責、遵守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進行查訪和回訪,并根據查訪和回訪情況撰寫情況報告報主要領導審閱后存檔。

《辦法》指出,對紀檢監察干部違反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問責,以及調整崗位、調離紀檢監察系統等;構成違紀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分管范圍內紀檢監察干部發生違紀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分管領導的責任。(滄源縣紀委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