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門縣紀委監察局制定出臺《易門縣紀檢監察干部紀律作風管理規定(試行)》,列出39條 “負面清單”,對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為干部戴上“緊箍咒”,讓干部緊繃 紀律之弦,嚴防“燈下黑”。
《規定》從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紀律審查紀律、保密工作紀律、財務和后勤管理規定、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五個方面共列出39條負面清單,即:不準發表、散布、傳播反對或詆毀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以及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政治謠言;不準有悖共產黨員的信仰,組織、參與或者支持封建迷信活動;不準在個人事項報告、述責述廉等方面弄虛作假;不準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小團體;不準打聽、了解不應知道的案件情況和職責范圍不應該知道的工作和情況;不準上班遲到、早退,曠工,工作時間擅離崗位、辦私事或者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組織或參與非公務接待的公款宴請、消費、娛樂活動;不準下基層調研、出差等執行公務活動期間飲酒;不準公務消費時,不使用公務卡結算;不準下鄉不按規定交納伙食費;不準虛報、多報出差補助或其他費用;不準虛開、多開發票,違反票據管理規定;不準干部、同事之間以拜年拜節之名相互走訪送禮;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或宴請;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或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收錢斂財;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種消費娛樂活動等禁止性規定。通過列出“負面清單”,讓紀檢監察干部知曉什么是不能踩的“紅線”、不能越的“底線”、不能闖的“雷區”,讓紀律和規矩真正成為帶電“高壓線”。
同時,為保障《規定》的執行,縣紀委監察局嚴格執行干部職工出勤情況每月統計公示制、會議活動簽到督查制,做到逢會必查、逢學必查,同時將干部職工遵守《規定》情況作為每季度公務員考核必填內容,列入年度內部業務考核量化指標之一,從嚴規范干部行為。凡是把《規定》當“耳邊風”的,一律嚴肅查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問題嚴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及時調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