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為“自家人”戴上“緊箍”

發布時間:2016-11-11 07:19:42   來源:昆明市紀委

“紀檢監察機關不是‘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沒有天然的‘免疫力’。還是要通過建章立制,強化自身的監督管理來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反腐‘鐵軍’。”嵩明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表示。

隊伍建設,靠自律也靠他律。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按照“嚴管就是厚愛”的要求,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在深入總結自身監督管理方面取得的寶貴經驗,借鑒其他先進地區的做法,制定實施了《嵩明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實施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嚴防“燈下黑”。

辦法》規定,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統一領導下,由縣紀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縣紀檢監察干部依法依紀依規履行職責,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辦法明確,縣紀委通過采取不定期的抽查檢查、約談警示等7種監督方式,對10類50項內容進行監督,監督的程序嚴格按照問題線索處置的5類標準進行,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按程序在規定時限內向縣紀委組織部提出申訴解決。

辦法強調,監督對象違反本辦法的相關規定,應視其情節輕重,實施責任追究,監督管理的結果,將作為考核、獎懲及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之一。

據了解,自辦法實施以來,嚴格上下班,規范出勤出差等方面的管理監督,并聘請黨風政風監督員,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實時監督。同時,充分發揮身邊案例的警示作用,對嵩陽街道紀工委書記因失職錯誤,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的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形成警示和震懾作用。直至目前,嵩明縣紀委對紀檢干部共談話提醒10人、內部點名通報批評3人、調整崗位8人。

此外,嵩明縣紀委為全方位、對層面加強紀檢干部的監督管理,印發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嚴明組織紀律加強請示報告的通知》《嵩明縣紀委監察局調整后機關內設機構工作職責職能》等30項制度規范,并匯編成冊發到每一位紀檢干部手中,其中7項內部工作規范制度,15項工作規范,8項組織人事,讓紀檢干部更加守紀律、懂規矩。

“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紀檢干部都做不到率先垂范,還怎么要求別人向你看齊。作為一名紀檢新兵,我將從嚴自我要求,一言一行自覺對標。” 新招錄的公務員表示。(陳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