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紀檢干部帶頭嚴肅工作紀律 出臺請銷假制度

發布時間:2016-11-16 14:18:56   來源:昭通市紀委

近日,昭通市紀委監察局印發了《昭通市紀委監察局干部職工請銷假制度》(以下簡稱《制度》),進一步強化組織建設,鍛造過硬反腐鐵軍,規范內部管理,推進機關高效運轉。

《制度》規范了病假、事假、探親假、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等情況的請銷假程序。請假實行事前審批制,請假需在事前按照申請、上報、審批、備案的程序進行。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的,應按批準權限口頭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因特殊情況,需延長請假時間的,應按批準權限報告,事后補辦手續。

《制度》細化了請假審批程序、準假權限、批假責任等事項,根據請假事由、時間長短,實行分級申請,分類審批。批假領導應督促干部職工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并送市紀委組織部備案。口頭請假的,批準領導及請假人,應將情況通報市紀委組織部。

《制度》重申了相關紀律要求,嚴禁不假離崗,嚴禁逾假離崗,嚴禁逾假不歸,嚴禁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不假離崗的,一律按曠工論處,逾假不歸的,逾假請假按曠工論處;對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的,對請假者和批準領導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補辦請假手續。市紀委相關職能室按照職責分管,加強對干部職工請銷假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嚴肅處理。

《制度》的出臺,解決了請銷假管理不規范,管理職責模糊,履職不到位等問題,真正體現了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嚴管厚愛,促使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在請銷假上帶頭作表率,對全市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逐步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