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確保全縣脫貧工作按期完成。馬龍縣紀委組成五個巡察組對全縣10個鄉鎮(街道)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紀律巡察。通過巡察,全面掌握了解、督促推進了全縣脫貧攻堅工作的深入開展。
聽取匯報,全面把握。巡察組分別在10個鄉鎮(街道)召開了巡察工作動員會,來自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站所(辦)負責人、村“三委”主要負責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員”共440余人參加動員會。巡察組認真聽取被巡察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匯報,重點聽取在精準扶貧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六大紀律”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個別談話,聽取民意。巡察組根據巡察內容和談話提綱,分別與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站所(辦)負責人、村“三委”主要負責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員”進行了個別談話,了解鄉、村、組干部和群眾對脫貧攻堅政策的掌握程度,扶貧對象如何確定,扶貧資金是否有截留、套取、私分等情況,是否有對各級干部的不良反映。共與420余名鄉村組干部和部分“三代表一委員”進行了個別談話。
查閱資料,發現線索。巡察組通過查閱被巡察相關職能部門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方案、計劃表、項目招投標材料、項目安排、資金分配、撥付等票據等,詳細了解各鄉鎮(街道)在脫貧攻堅工作的推進及相關情況。
進村入戶,體察民情。重點看扶貧對象確定程序是否嚴格,“掛包幫、轉走訪”包保責任落實是否到位,扶貧工作隊駐村工作是否扎實,抽查貧困對象是否精準,抽查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低保金是否有截留、私分、冒領等情況,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是否充分履職,是否有集體收入及其使用情況。在鄉鎮(街道)機關、各村(社區)、村(居)民小組張貼巡察公告,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有條件的廣播間隔告知3天以上,明確舉報電話、舉報箱位置,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在各村(居)民小組張貼本組村民享受低保的人員情況,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接受監督舉報;隨機選擇所轄區域的村組,通過現場查看、入戶走訪抽查、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作開展情況,聽取干部群眾意見建議。
據了解,本次巡察共入戶走訪抽查862戶,在村(居)民小組張貼巡察公告、低保人員名單各500余份,在10個鄉鎮(街道)機關設立舉報箱10個,公布舉報電話5個,巡察期間接到舉報45起,反映問題79個,其中:屬于巡察受理問題62個,分別轉交縣紀委紀檢室、縣直有關部門及由縣、鄉紀委作進一步核實,不屬于巡察受理的權屬糾紛、私人開挖公山、個人糾紛、個人落戶等問題1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