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違規大操大辦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喪嫁娶事宜,以建房喬遷、慶生祝壽、子女升學、工作變動等名目宴請或變相宴請,借機收錢斂財等行為……”最近,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下發一份附有15項內容的“八小時以外”情況報告表,讓全州980余名處級領導干部如實填報,并附有監督電話和郵箱。
“怎么管好自己,怎么約束好自己,就按照這個表來管好自己,按照規定自覺去遵守,規范行使權力。”該州一名領導干部深有感觸地說。
去年初,文山州紀委出臺《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試行)》,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監督。《辦法》以州管處級干部為重點對象,通過定期報告、問卷調查、聘請監督員、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加強與領導干部家屬的溝通、建立領導干部相關檔案等方式,進一步規范和約束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
前不久,州直某部門調研員鄭某因在小區內私搭亂建車棚違反了黨的生活紀律,被該部門一把手約談后,最終主動拆除了車棚并向小區群眾公開道歉,群眾對此紛紛點贊。
截至目前,該州紀檢監察機關已收到反映處級干部相關問題線索77個,對36人進行約談,責令作出書面說明2人。(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