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機構不能成為監管空白

發布時間:2017-04-06 07:01:5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托養院、救助站本應是弱勢群體的溫暖家園,但近年來,受助人員受傷等惡性事件頻頻發生,拷問著相關部門的責任心。

救助機構管理失當,背后透露出的是監管的缺席。只有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加強治理,才能促進救助機構健康運行。一方面,有關部門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更加嚴格、細化的措施并推動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檢查力度,查找薄弱環節,規范救助機構的財務管理,做到每筆資金用處清、去向明。對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要及時懲處、絕不姑息;對不符合要求的救助機構,及時整改;對不適宜繼續開展托養服務的托養機構,要立即終止。(吳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