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開門”決策提升公信力

發布時間:2017-04-25 17:16:1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北京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發布,規定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重大項目等,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讓政府行政決策權運行在陽光下,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的重要舉措。一段時間,個別政府部門在出臺政策的過程中隨意決策、拍腦袋決策,影響了決策的科學性,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廣開言路不夠、公眾參與度不夠不無關系。

北京市以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方式,把“自上而下”的行政決策置于社會公眾監督之下,推動重大行政決策深入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有利于強化權力監督、保證決策的質量,提高政府決策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不僅要讓公眾能“發聲”,還應對“發聲”有“回應”。決策部門要以適當方式反饋或者公布意見采納情況,向當事人說明意見和建議不予采納的原因,調動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主動性、積極性。同時,建立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獎勵工作落實到位的、倒逼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和部門,堅決避免行政決策公開走過場、流于形式。(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