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班后,筆者打算和在街道工作的老同學一起結伴回家。不承想,正在電腦前敲著鍵盤的他頭也不抬地說道:“正在趕寫一份材料,一會才能走。這是報給上級部門的材料,必須認真準備,要是往下發的材料隨便寫一下就行了。”
往上報的材料就認真些,往下發的材料就隨便些——這樣的“雙重標準”,筆者不敢茍同。現實生活中,搞“雙重標準”的不乏其人。有的面對領導時笑容滿面、唯命是從,面對群眾時卻面無表情、頤指氣使;有的認真對待領導關注的事,卻虛以應付領導不關注的事;有的要求別人律己從嚴、恪盡職守,自己卻任性放縱、恣意妄為……
有利則和之,無利則拒之。這種“有利和,無利拒”“嚴以律他,寬以待己”的做法,是勢利心態作祟的結果,會誤了工作、壞了形象、害了自己。
“雙重標準”不可取,堅決糾正沒商量。要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摒除官本位思想,始終以黨和人民的事業為重,把為民辦事、解民難事、樂民所樂當作畢生追求。同時,對因“雙重標準”而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進行批評教育,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談話提醒等處理。黨員干部也要強化自律意識,堅持端正工作態度,端平工作標準“這碗水”,扎實工作作風,不搞彼高此低、上下有別,誠實做人、踏實做事、老實做官。(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