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消息,日前,西雙版納州紀委對勐臘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倉紹恩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2年至2013年,倉紹恩在擔任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勐臘縣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總支書記、局長,勐臘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節慶看望、子女升學等名義所送禮金。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倉紹恩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據西雙版納州紀委消息,日前,西雙版納州紀委對勐臘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倉紹恩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2年至2013年,倉紹恩在擔任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勐臘縣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局黨總支書記、局長,勐臘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節慶看望、子女升學等名義所送禮金。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倉紹恩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