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山市紀委消息:經查,劉慶哲在擔任河圖派出所所長期間,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母親和侄子辦理虛假戶口本非法獲取國家拆遷安置地,并用于自建房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隆陽區紀委常委會和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區委、區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劉慶哲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重新確定為辦事員,調離執紀執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