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委省直機關紀工委消息:經查,楊玉玲在擔任原云南省建設廳計劃財務處副調研員、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計劃財務處副調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占有公共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委省直機關紀工委研究并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批準,決定給予楊玉玲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