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水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七斤違紀被處分

發布時間:2017-05-19 14:26:10   來源:怒江州紀委

據怒江州紀委消息:經查,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張七斤在任原瀘水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期間,違反財經紀律,未按有關要求開展治安大隊的“小金庫”治理工作,且繼續設立并使用“小金庫”款項。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經瀘水市紀委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七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瀘水市監察局研究并報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張七斤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