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理州紀委消息:經查,趙正琳同志在擔任彌渡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禮品、高檔香煙。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報大理州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正琳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