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外出報批報備制度是從嚴從實監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外出請假報批報備看似小事,實則關乎制度剛性和權威。根據調研走訪和抽查檢查發現,絕大多數單位重視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工作,能夠按要求及時報告領導出差、出訪、離崗、外出學習等情況,報告要素較為齊全,填報較為規范。但也有個別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工作人員認識重視程度不夠,工作履職不到位,存在外出不報、漏報遲報、謊報瞞報等現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規守紀的越界犯規行為時有發生。
一、主要問題表現
(一)弄虛作假失實謊報。抽查檢查發現,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批報備制度規定過程中,請假報備弄虛作假,做選擇、搞變通的現象部分存在。一些領導干部辦私事心存僥幸,短時間外出隨便找個理由報備。個別單位工作人員嫌每天向領導請示報備情況麻煩,自己估計加分析上報,導致報備不實。
(二)規避監督隱而不報。極少數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紀律規矩意識不強,為了“方便自由”,外出不報備,企圖蒙混過關、逃避監督,報有瞞天過海的僥幸心理。有時外出期間通信甚至處于失聯狀態,單位不了解去向,領導不知道行蹤,家人打不通電話。
(三)敷衍塞責應付上報。少數單位內部銜接不暢,對執行報備制度不上心,認為是走過場、做樣子,上面不會較真,報備要求不清,報備要素不全,憑感覺報,隨意化,表述含糊其辭、語焉不詳,管理松散漏報、拖拉延誤遲報的現象很普遍。少數單位領導干部認為外出都是為了工作,報不報備不重要,致使部分領導干部養成“想走就走”的習慣,未嚴格落實請假報告制度,外出只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業務主管部門或分管領導請假,既不補充完善手續,也不按要求銷假。一些單位填報內容不規范,報備日程與實際安排不一致,報備資料不全。一些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疏忽,報備不及時或忘記報備,有的甚至在領導外出多日后才報備,即便進行有了報備,但外出時間、地點及人員與報備卻與實際情況不相符。
(四)置若罔聞抵制不報。個別單位領導干部認識不到位,對外出請假報批報備制度置若罔聞、視而不見,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外出不報告,不遵守請銷假制度和履行外出請假報批報備手續,口頭請假、電話請假、口頭報備、電話報備、請而不備等現象很普遍。有的甚至長期外出從不報備,將制度束之高閣,視制度形同虛設。抽查中曾有人反映,個別領導壓根兒就沒把報備制度當回事,有時領導外出提醒其要報批報備,領導臉色不好看,甚至有可能被責難和批評。如,臨翔區原人防辦主要領導羅某身為區人防辦戰備執勤的帶班主要領導,不遵守請銷假制度和不履行外出請假報備手續,未請假報備,擅自離開轄區辦私事,其行為違反組織紀律,被臨翔區監察局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對策建議
(一)加強制度建設,確保管理約束到位。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進一步明確外出審批、報備單位及人員范圍,確立外出審批、報備的工作程序,對領導干部外出審批、報備工作提出明確的要求,將領導干部外出需請示報備形成鐵律,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保障機制,切實規范領導干部外出報批報備工作。
(二)注重嚴格程序,確保工作運轉到位。采取逐級審核把關的方式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審批程序。即:領導干部外出報備首先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初審,主要對干部的請假理由進行核實,對請假天數進行把關,報經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后上報組織部。其次由組織部相關職能科室進行復審,按照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的相關規定,對領導干部請假理由、請假天數等情況進行進一步核實,并由組織部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分別報送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批。通過層層審核把關,保證干部外出審批、報備工作應上報的材料一張不缺,應履行的程序一項不少。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杜絕擅自離崗現象發生。一是要建立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記錄臺賬,實時記錄領導干部外出信息,定期梳理,督促請假干部期滿按時返崗。二是建立抽查制度,通過電話查崗,利用明察暗訪、干部考察、工作調研等時機進行實地查崗,進一步加大了對干部在崗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三是嚴明工作紀律。對于請假時間已到,仍未返崗的干部,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了限期返崗、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處理。(臨翔區紀委 周宗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