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脫貧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更是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扶貧資金這個“錢袋子”,更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和減貧脫貧的“助推劑”。但近年來,一些地方基層干部出現了利用扶貧資金“揩油”、截留克扣百姓補貼資金或因監管不力造成資金浪費的問題。
扶貧資金安全之所以受到威脅,既有基層干部思想不堅定、責任意識不強等原因,但歸根結底還是在開展扶貧工作過程中,沒有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管理制度,監管失之于軟、失之于松而造成的,致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
首先要明確的是,這塊“奶酪”動不得!扶貧資金每一分錢的使用都是必須專款專用,不應該出現擠占、挪用現象,也不應該出現資金閑置和損失浪費現象。以權謀私、瞞報冒領、貪污侵占、吃拿卡要、優親厚友……扶貧資金不是“唐僧肉”,種種蠶食扶貧資金的手段也應該被絕對禁止。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不容碰觸的高壓線。
因而,對扶貧工作實行“制度化管理”,監督和了解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嚴懲膽敢向扶貧資金財物“動奶酪”的違紀行為,為扶貧資金套上“籠子”,便顯得勢在必行。
用制度規范管理扶貧資金,關鍵在于要從資金分配機制、使用機制和監管機制等方面,弄明白“扶持誰、怎么扶、誰來扶、如何監管”等問題。扶貧資金本質上屬于福利救助,客觀上是扶貧攻堅的價值洼地,會形成套利的空間。制度的不完善,就為套利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要解決不正確履行職責,審核不細致,調查不深入,復核走過場等問題,確保扶貧政策和惠民資金真正落到實處,這就需要阻斷牟利鏈條,強化監管執法,提高違規成本,優先保障困難家庭。
解決的重點在于優化制度安排,加強扶貧資金補助的后期管理。應建立專門的舉報獎勵經費,以社會監管彌補部門監管的不足,同時也應加大對相關監管部門的行政不作為懲處力度,敦促有關部門將工作重心從“拿”轉到“管”。再者,還要提高騙補者的違規成本,對于申請資格只是比貧困線要求條件略高一點,且確實貧困的騙補者,可進行罰款處理;但對于家里已有數套住房的家庭和造假、隱瞞虛報騙補的企業,就應該嚴格入刑。
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對扶貧資金的流向進行全程監控,也要推動扶貧對象及扶貧標準公開透明化,接受社會監督,并建立暢通的舉報渠道,對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做到發現一起,嚴懲一起。
此外,還應該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的監督檢查。對不按項目要求實施,在項目實施中以虛報、虛增工程量等手段騙取、套取項目資金的,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在信息時代,也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讓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讓扶貧資金的使用處在貧困人群的監督之下。
用制度規范,加強每個扶貧項目、每筆資金的跟蹤監督,消除“盲區”,堵塞漏洞,既要管好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也要管好花錢的“手”,不讓扶貧資金趴在賬上“睡大覺”,讓扶貧資金發揮出它該有的效益。唯有以制度規范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才能使利劍高懸,震懾常在。(五華區龍翔街道黨工委 楊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