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縣里工作后,感到基層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存在不注意細節的問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從細節上對我們的具體工作進行了規范。我們已經反復組織學習,正在著手組織一次學習《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考試。”在4月25日舉行的普洱市《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培訓班上,普洱市鎮沅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說。
普洱市紀委組織市、縣(區)紀委書記、分管紀律審查工作的副書記、具體從事紀律審查工作的人員和市紀委監察局全體干部職工、市直單位紀委、紀檢組負責人專題學習《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由市紀委相關領導對《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進行專題講解。專題培訓從出臺《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時代背景、重大意義、基本內容、程序規范、工作流程、紀律要求和執行過程中應把握和注意的問題等進行了解讀。
市紀委領導在專題培訓中要求全市紀檢監察干部要深入學習《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把貫徹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作為做好監督執紀工作的基礎工作來抓,努力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把自己擺進去,自覺增強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自覺性,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流程,完善相關制度,讓《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成為執紀者手中的有力武器和“保護傘”。
思茅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說:“通過專題學習,使自己更進一步認識到《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既是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紀律約束,更是對執紀者的政治關愛。更加感受到依紀依規開展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清晰地明確了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必將有力促進基層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