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人?手記】我被舉報了

發布時間:2017-05-08 07:30:12   來源:曲靖市紀委

一天早上,接到縣紀委王主任電話通知:叫我到他辦公室拿一封舉報信。

到了王主任辦公室,我向往常一樣,在信訪登記薄上簽名、取件,順便瞟了一眼摘要。

這一瞟,立即讓我激動起來:居然有我的名字!

我被舉報了!

我也被人舉報!我一個小職工,有什么值得讓人舉報的?為什么舉報我的信件還叫我來拿?

主任看出了我的疑問“是這么一回事:這是反映你與被談話人趙榮某是弟兄的事,我們已經核實了,不屬實。你要正確看待這件事,我們紀檢干部也需要監督嘛。”接著說到“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我們在工作中一定要嚴守規程,有效管控風險點,強化對監督執紀各環節的監督制約。”

“還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規黨紀為準繩,把握政策、寬嚴相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是吧,主任。”我貧了一句。

“是呀,我們紀檢人,查人,也要接受別人查。要時刻打起精神,一刻也不能懈怠,除了自身正,還要熟悉監督執紀各項工作規程,不能在遵守規則上犯錯誤。比如執行回避等……”王主任語重心長的說。

我仔細回憶起來,我兄弟沒有在我們街道的轄區,我沒有“作案”動機呀!

喔,想起了,不久前,我們的確辦理過一件信訪件,找了一個叫“趙榮某”的人談話。當時,反映其“優親厚友,把扶貧對象安排給他的親戚”一事,當時,我參與工作組進行核實,找了被反映人談話。經查反映的情況不屬實,隨后回復了當事人。

同事還隨口開玩笑道:“和你是弟兄?”我笑笑:“五百年前就不一定了”。

對了,就是這么回事。回復時同事叫了我的名字,場院邊還有許多“串門子”的群眾。是否就有人以為我們徇私舞弊呢?

說實在的,從字面意義“趙榮+”的形式上看,上述被反映人可能與我有關系,舉報我的人的聯想很有意思,也很質樸。

不過,因為這事有人舉報我,還真是意外。

從嚴治黨,老百姓的期待和認真勁,著實讓我感動。我們在瞄準別人的時候,又有多少雙眼睛在盯著我們。這讓我很忐忑,也很欣慰。畢竟,這讓我學會更加細致、更加入微、更進一步感覺到要擔負的沉沉責任和期盼。

俗話說“淹死的,是最擅長游泳的”。我時刻謹記、牢記紀律和規則。否則,說不定什么時候,就會被“淹”了。(羅平縣紀委  趙榮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