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這里有份文件。”剛打開辦公室的門,綜合辦的小謝就送過來一份文件,并且又說了一句,“發文單位要求你必須重新填表”。我心里瞬間一驚,會是什么事呢?竟然上了文件名單,還被特別指出。我接過文件,迅速掃了一眼文件頭和文件名,原來是組織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團兼職的通知》,我心里頓時犯起了滴咕,“在上一次清理的時候,我不是已經寫出了辭職申請,并承諾不再參與我曾參加了20年的詩詞楹聯學會了么?除此外,我再沒有在企業或其他社團兼職了呀?”
我隨口問了一下小謝,組織部還要求了些什么?小謝說:“別的沒有特別要求,就是必須叫你單獨填表,并辦理相關手續,由單位做出說明,按要求退出在社團兼任的職務”。我說:“好,我先看一下文件”。
看完文件,我終于明白,上回清理那次,全縣還有些單位的黨員領導干部并沒有完全按照要求清退到位,相關手續還不完備,其中就有我。
想到作為一個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被組織特別點名,心里很不是滋味。因為,搞好清理整頓的監督,本身就是紀檢監察干部的分內事,按文件要求,通過再一次的清理,仍然不到位的,就要啟動問責。我這不是“燈下黑”嗎?難道不是監督執紀問責的“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嗎?
回想參加工作的第三年,因為喜歡寫點小詩詞而加入了我縣新成立的詩詞楹聯學會,并被會員們推舉為理事、常務理事,甚至是當前這一屆的副會長之一。20年來,除了寫稿、審稿,偶爾參加一下講課、采風活動,我在學會是基本沒有“理事”,更沒有拿任何額外的報酬。因為學會的成立,旨在弘揚中華傳統文學詩詞,弘揚主旋律,為經濟社會發展鼓與呼,會員全憑個人愛好加入。學會每年向宣傳文化部門爭取點費用,刊出一期內部資料性會刊。這些年,我也輾轉七八個崗位工作,在學會里幾乎只是掛個名,幫助學會發展出點主意而已。直到前年,組織發文,要求清理黨員領導干部在外兼職,我就主動向學會寫出了辭職申請并說明了情況,學會當時也同意了我的辭職。但這次為何還會被點名呢?
為了搞清心里的謎團,我拿著文件專程跑到組織部問情況,經過了解,終于清楚:原來,我上次的辭職,只有我個人的申請,并沒有學會的書面批準和單位的說明上報備案,同時,在民政登記的系統里,仍然還有我兼任學會的理事、常務理事和副會長的記錄,這屬于退職不徹底的類型。真相終于大白,頓感心理慚愧之極。
接下來的事,我自然是積極主動按照文件的要求,一天之內便徹底退出了學會。事后,據說學會會長還專門召開了一次常務理事會,在會上認真學習了文件精神,并就我的事作了專題退會安排,積極落實組織的要求。(華坪縣紀委 李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