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有領取過國家的任何補助,倒是申請時,還交了2000元的風險金,后來收據弄丟了,好不容易托人,才退了回來。” 一個小伙子沒好氣的對我們嚷到。
一天上午,書記交給我一個信訪件,安排我與同事小周核實。
信訪件舉報的內容很簡單,反映的問題是2農戶的危房補助資金沒有收到。根據以往的經驗,我們采取直接取證的做法,風急火燎地趕到該戶家里:亮明身份,介紹來意,了解情況。
戶主年紀不大,火氣很大。不過,他也聽說了,現在“管得嚴得很”,經常聽說搞什么“學”或什么“做”的,“小蠅貪”收斂多了。
經過交流,他也打開了話匣子。沒用多長時間,我們了解完情況,還請他配合做了筆錄,一切還算順利。與原先判斷的相符合,我們感覺“很爽”。
2013年初,該戶建房時,以其父的名義申請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200元。接件后,我們核實危房改造資金兌付花名冊時,發現該筆款項是副主任代領。而此前,另一村的一名干部把代領的資金截留了9200元被查處。是否這家也是被領款人截留了呢?
我們都不約而同地想到這個問題。為了防止疏漏,我們在筆錄中已經排除了其妻子領取可能性,其母也說沒有領取過。我們非常認真做了記錄,按上鮮紅的手印。
隨后,我們立即向書記匯報:“代領資金的人很有問題!”
書記說:“關于人的問題,一定要謹慎些,繼續做好相關證據收集。”
我嘴上說好的,但心里想,那個代領補助資金的副主任一定“跑不掉了!”
接著,我們繼續排查細節,聯想到該副主任的日常工作表現,越想越覺得他有問題。鄰人疑斧的事,我們有過教訓,必須防止。問題的關鍵是申報戶主已經死亡,但時間在兌現資金之前呀,所以可以排除;他家現在共計5人,2個小孩不可能,3個大人沒有領。那么,錢就一定在副主任那里了。他們還是親戚,在以往的案件中,有許多就是利用親戚關系搞虛報冒領的。前久的那一個,不就截留了嘛。
“他有作案的動機和可能,肯定在他那里!”
在我們的堅持下,該副主任被我們“請來”。副主任說,以前,他是存在一些問題,但是通過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知道了紀律和規矩,為村民辦事,自然首先想到“規矩”,怎么還會一直糊涂呢!
后來證實,我們被“耍了”:該戶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是副主任代領的,但已經給了已死亡戶主的妻子顧某。顧某是文盲,見錢眼開,心里打起了“小九九”,把錢留下做私房錢了,其兒子、兒媳都不知情。
因為這事,我們很是懊惱,陷入深思。
書記安慰說:“沒關系的,慢慢來,要獲得真相,需要深入,細心,細而又細;監督執紀,我們不僅要能夠承受失敗,還要執行好規則的相關要求,大膽假設,小心、細心求證,不枉不縱,有一個逐漸熟悉的過程嘛。”
我們失敗了,心里很“窩火”。不過,很快就釋然了,反而讓我們也感到很欣慰和舒心。因為,雖然極個別的案例,會帶給我們思維方式的“慣性”蒙蔽,卻也鞭策我們更加細致、耐心地工作。畢竟,關于人的事,需要更加謹慎,更加細致;而被證實“沒有問題”,不更是值得慶祝嗎?
我希望出現更多“我的失敗”,不就證明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勝利了嗎?我的信心更足了。(羅平縣紀委 趙榮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