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治生家訓與制用家訓

發布時間:2017-02-03 09:59:1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自南宋開始,仕宦家訓在原來主要齊家教子的基礎上,又大大發展了專論生計問題的治生家訓和專論家庭理財、節制用度的制用家訓,從而為中國傳統家訓的發展拓寬了領域。葉夢得、趙鼎、陸九韶、倪思等人的家訓是南宋時期這類家訓的突出代表。

葉夢得的治生家訓

葉夢得,字少蘊,號石林居士,南宋文學家,今江蘇蘇州人。葉夢得歷任翰林學士、尚書左丞、江東安撫大使兼知建康府等職,積極從事抗金防務和軍餉籌措。他學識淵博,尤工詩詞,被人譽為“貫穿五經,馳騁百氏,談笑千言,落筆萬字”,著有《石林燕語》《石林詩話》等。

《石林治生家訓要略》和《石林家訓》是葉夢得的兩篇著名家訓,前者是專門向家人進行謀生教育的專論,后者則是對家人修身的簡明訓導,目的都是“敦禮義之俗,崇廉恥之風”。《石林治生家訓要略》共有14條,雖然篇幅不長,卻是中國傳統家訓發展史上首次專門就治生問題對家人進行教化的家訓著作。這篇家訓主要就治生的重要意義、方法等作了具體闡述。

第一,關于治生的意義。

葉夢得將治生提高到關系個人生存及幸福與否的高度加以強調,他說:“人之為人,生而已矣。人不治生,是苦其生也,是拂其生也,何以生為?”他認為古代圣賢,像治水的大禹、教民播種百谷的后稷、嚴明刑律的皋陶,無非都是“治民之生”。既然“民之生急欲治之,豈己之生而不欲治乎”,圣賢要治民之生,同樣也不能忽視自己的生計問題,否則這樣的人也絕對成不了圣賢。

葉夢得依照傳統職業的劃分,將治生分為士、農、工、商四類。在當時,盡管葉夢得不能擺脫“士為四民之首”的偏見,但他卻得出了完全不同于社會俗見的結論。他指出:“士為四民之首,尤當砥礪表率,效古人體天地育萬物之志。今一生不能治,何云丈夫哉!”自古以來,在“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的觀念影響下,官僚士大夫們對勞動和勞動者采取的是鄙視的態度,葉夢得要“士”做治生的表率,的確是不同俗見的嶄新觀念。

第二,關于治生的方法。

葉夢得在家訓中提出了四條基本方法:一是“要勤”。“每日起早,凡生理所當為者,須及時為之。如機之發,鷹之搏,頃刻不可遲也。”二是“要儉”。他認為“儉者守家第一法也”,因而,“凡日用奉養,一以節省為本,不可過多,寧使家有贏余,毋使倉有告匱。”反之,奢侈就會使人“神氣必耗,欲念熾而意氣自滿,貧窮至而廉恥不顧”。三是“要耐眾”。也就是不要急功近利。他告誡家人子弟要致富必先確定可行的目標,即“先定吾規模”,然后踏踏實實努力去做,日久天長就能達到富裕的目標。他批評那些急于謀利的后生,“方務于東,又馳于西,所為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人之以此破家者多矣。”四是“要和氣”。“和氣生財”是我們祖先的傳世格言,葉夢得教育自己的家人,“人與我本同一體,但勢不得不分耳。”故不可與人較錙銖、爭毫末、斗訴訟,而且“人孰無良心,我若能以禮自處,讓人一分,則人亦相讓矣。”遇到不如意的事,更要心胸開闊,“決不可因小以失大,忘身以取禍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葉夢得在《石林治生家訓要略》中還就治生問題發表了幾種不同于俗的觀點,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一是對于貧富與善惡。中國傳統觀念認為“為富不仁”“為仁不富”,葉夢得一反這種偏見,他列舉數例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孔子的弟子原憲衣衫襤褸,貧窮至極,而另一個弟子子貢卻善于經商,家累千金,但不能說原憲比子貢品德好。葉夢得既反對不擇手段聚斂財富的季氏,也反對矯情清高、不食亂世之食而餓死的陳仲子。在他看來,善惡并不與貧富存在必然的聯系,治生應該從中有所借鑒,“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二是利己與利人。葉夢得提倡利己、致富,但又主張堅持道德標準,取財有道,不能損人。他提出:“治生非必營營逐逐,妄取于人之謂也。若利己妨人,非唯明有物議,幽有鬼神,于心不安,況其禍有不可勝言者矣,此其善治生歟?”

三是儉約與吝嗇。葉夢得提倡節儉,但同時反對吝嗇,主張“貴乎適宜”。他要求家人“至于往來相交,禮所當盡者,當及時盡之,可厚而不可薄。若太鄙吝廢禮,何可以言人道乎,而又何以施顏面乎?然開源節流,不在慳瑣為能,凡事貴乎適宜,以免物議也。”

下面再簡單談談《石林家訓》。《石林家訓》是葉夢得55歲時所寫的,其時北宋滅亡,南宋新建,他正罷官在家。雖如此,他仍心念抗金大事,而且時刻關心孩子們的教育。他將平時訓導子弟的言論加以匯集修訂,整理成篇。葉夢得的這篇家訓,可以看作他人生經驗的總結,且處處都是一個負責任的家長對子弟的諄諄教誨,洋溢著濃濃的舐犢之情。

《石林家訓》篇幅不長,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修身向善。葉夢得認為如能做到崇德、謙恭、勞逸結合、喜怒不過這樣幾條,“雖非至善,而亦不失于不善”。

其次,盡忠報國。在《石林家訓》中,他談了自己“自初任逮致仕,兢兢以盡忠自持”的經歷,諄諄告誡子孫要盡忠報國,“凡吾宗族昆弟子孫,窮經出仕者,當以盡忠報國而冀名紀于史,彰昭于無窮也。”

再次,力學不懈。他要求兒子們“旦須先讀書三五卷,正其用心處,然后可及他事,暮夜見燭亦復然。若遇無事,終日不離幾案。”

最后,慎言勿欺。葉夢得結合自己的經驗教訓,教育子孫言語當謹慎,勿輕信人言,勿亂傳人言,還要求做到“勿欺”,“凡有所懷,必盡告之,秋毫不敢隱”。

由于葉夢得平日注重對子弟的訓誨,子弟的修身立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這讓葉夢得在“危坐終日,百念關心”的日子中頗感欣慰。

趙鼎、陸九韶和倪思的制用家訓

趙鼎,字元鎮,今山西聞喜人。宋高宗紹興初年,他兩度為相,力薦岳飛,收復重鎮襄陽,后因與秦檜在對金議和問題上意見不同而遭貶潮州,再移吉陽軍(今海南三亞),知秦檜必置其于死地,乃絕食而亡,死前自題銘旌曰:“身騎箕尾歸天上,氣作山河壯本朝。”

趙鼎的《家訓筆錄》寫于紹興十四年(1144)九月初七,是他被黜以后所寫的。這篇家訓共30則,除要求家人以司馬光的《家范》《訓儉示康》等為范本修身治家外,其主要內容是保守田產、衣食分配、宅庫管理、租課收支等。在我國家訓發展史上,趙鼎是第一個專門就制用問題具體詳細地對家人進行訓誡的。

陸九韶,字子美,今江西金溪人。他隱居不仕,曾聚徒講學于梭山,故號梭山居士。陸九韶和兩個弟弟陸九齡、陸九淵都是南宋著名學者。他在學術思想上“以切于日用為要”,重視道德實踐。陸九韶留下的家訓著作是《居家正本制用篇》,分為正本、制用兩部分。

倪思,字正甫,今浙江湖州人。他性格剛直,敢于直諫,著有《經鋤堂雜志》等。在《經鋤堂雜志》這部家訓中,倪思教導子孫日常居家生活要做好計劃,謹身節用,量入為出。倪思論述的不僅是物質生活問題,也是道德修養問題。

在宋代仕宦家訓中,南宋的趙鼎、陸九韶和倪思的制用思想是富有特色的。綜合起來,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家庭制用的重要意義。

對于家庭事務和開支用度的管理,陸九韶將其提到與國家事務管理同樣的高度來認識。他在《居家正本制用篇》的制用部分一開始就對國家管理和家政管理作了同等的比較,他說:“古之為國者,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音渺,指年月的末尾),五谷皆入,然后制國用。用地大小,視年之豐耗。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雖有兇旱水溢,民無菜色。國既若是,家亦宜然。故凡家有田疇足以贍給者,亦當量入為出,然后用度有準,豐儉得中。”倪思同陸九韶一樣,也強調制用的重要性,并認為它關系到家庭的興亡,那些破產的人家,其根本原因就是沒有合理的開支用度。

第二,家庭制用的收支計劃。

倪思在《經鋤堂雜志》中指出了制訂消費計劃的重要性,他說:“富家有富家計,貧家有貧家計,量入為出則不至乏用矣。用常有余,則可以為意外橫用之備矣。”他具體制訂了每年、每月乃至每天的消費計劃,規定:“今以家之用,分而為二,令爾子弟分掌之。其日用收支為一,其歲計分支為一。日用以賃錢、俸錢當之,每月終白尊長,有余,則輦在后月,不足,則取歲計錢足之。歲計以家之薄產所入當之,歲終以白尊長,有余,則來歲可以舉事;不足,則無所興舉,可以展向后者,一切勿為,以待可為而為之。或有意外橫用,亦告于尊長,隨宜區處。”

第三,家庭制用的路徑。

同其他家訓作者一樣,趙鼎、陸九韶和倪思也向家人進行節儉教育。趙鼎《家訓筆錄》指出“節儉一事,最為美行”,他要子弟將司馬光的《訓儉示康》“人寫一本,以為永遠之法”。倪思也認為節儉是君子的美德,他詳細對比了儉樸的好處和奢侈的危害,指出:“儉則足用,儉則寡求,儉則可以成家,儉則可以立身,儉則可以傳子孫。奢則用不給,奢則貪求,奢則掩身,奢則破家,奢則不可以訓子孫。利害相反如此,可不念哉?”他要子弟不要盲目依從社會上流傳的看法,比如辦喪事,不可以為花費越多越孝敬長輩,應根據家庭條件量力開支。

應當指出的是,在家庭用度上這幾位家訓作者是開明的,他們并不是片面要求家人節儉以至于吝嗇,而是提倡“豐儉得中”的合理消費觀。譬如陸九韶就告訴子弟要“隨資產之多寡,制用度之豐儉,合用萬錢者用萬錢,不謂之奢;合用百錢者用百錢,不謂之吝”。

第四,家庭制用的制度規約。

趙鼎、陸九韶、倪思認為,秉公理財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制約措施是家庭制用得以實施的保障。家產管理好不好,關鍵看主家者是否出于公心理財治家。趙鼎認為如果家中年齡最長者不愿主管家事而要其他人管理,必須經過大家的公議認可。此外,趙鼎還規定子弟不準從管田人處私自提取地租,不得從管理庫房的人那里支取錢糧等具體措施。

南宋時期葉夢得專門論述治生的家訓,以及趙鼎、陸九韶、倪思等人家訓中的制用思想,豐富了中國傳統家訓的內容,拓展了家訓教化的視角,此后,家訓族規中論述治生和制用問題的逐漸增多。(陳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