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以來,曲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督辦工作力度,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侵害群眾利益的黨員干部。從這些查處的典型案例來看,脫貧攻堅“最后一公里”是主要風險點,鄉村兩級的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多發頻發,特別是其中的幾類問題比較突出,值得關注。
一、表現形式
(一)虛報冒領“伸黑手”
少數基層黨員干部利欲熏心、動機不純,在易地搬遷扶貧開發、安居房建設補助、農村低保資金發放等工作中,對上隱瞞實情,對下欺瞞群眾,利用不知情的村民甚至是虛假的村民名義進行申報,冒領各種補助款項裝入自己腰包,把貪欲的“黑手”直接伸向扶貧資金。如,陸良縣大莫古鎮發峨哨村委會原主任馬排生在實施易地搬遷扶貧開發項目過程中,以本村4戶村民的名義虛報冒領安居房補助款共50000元,冒領3戶村民水井補助款共3000元,冒領3戶村民沼氣池補助款共3000元,共計騙取國家扶貧款56000元,占為己有。2016年9月,馬排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二)優親厚友“送人情”
實行強農惠農政策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項重要舉措。一些黨員干部在落實這些政策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優先照顧自己的親戚朋友,想方設法“創造條件”搞“肥水不流外人田”,讓“關系戶”獲利,對真正符合享受惠農政策條件的困難群眾卻視而不見,極大地損害了群眾利益。如,師宗縣五龍鄉黨委委員劉麗瓊在擔任保太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2名親屬辦理農村低保,未及時將其2名享受低保親屬過世的情況上報民政部門進行調整,導致多領取低保資金5085元。2016年12月,劉麗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又如,陸良縣龍海鄉雨古村黨總支書記保黑倮,因其弟保加權家庭困難,2010年申報獲得危房改造補助款10000元。2012年經保黑倮和保加權商量后,決定由保加權以“保家全”之名第二次申請危房改造補助,獲得補助款13000元。2013年兩人以其父親保開明的名義第三次申請危房改造補助,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2000元。三次獲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5000元均由保加權支配使用。2016年12月,中共龍海鄉委員會決定給予保黑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保加權留黨察看處分,并收繳違紀資金22000元上繳國庫。
(三)吃拿卡要“爭民利”
一些黨員干部把各項強農惠農的扶貧資金,看成了有利可圖的“香餑餑”,在實施扶貧項目、兌付扶貧資金過程中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有的暗地截留,有的明里克扣,有的違規收費,有的索要好處。如,羅平縣大水井鄉大水井居委會副主任王華在任黃草山村村長期間幫同村村民黃強辦理危房改造補助項目時,只支付了5100元給黃強,剩余的5100元被王華用于子女就學。王華受到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又如,2013年,宣威市文興鄉文興村黨總支書記尹振屹,擅自決定克扣900元應當發放給村民的愛心水窖補助資金,用于水窖建設項目的申報驗收開支;安排第八村民小組長陳有奎向57戶進行管網改造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的農戶收取5700元費用(每戶100元),用于請施工人員吃飯、村委會零星開支。2016年8月,尹振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村黨總支書記職務,克扣的900元愛心水窖補助款和違規收取的5700元管網改造費用全部退還給農戶。
(四)目無法紀“擅作主”
一些黨員干部法紀意識淡薄,在工作中無視脫貧攻堅的具體要求,認為只要自己不貪不占、為群眾辦事就不會有問題,僅憑自己喜好和個人經驗,擅自作主,隨意變通,既歪曲了脫貧攻堅政策,也損害了部分群眾的利益。如,2015年9月,沾益區白水鎮座棚村基母村民小組原組長李登文、副組長趙永富擅自支取9戶低保戶2015年上半年低保金24940元,私自按照750元/人或760元/人的標準分給他們認為需要臨時救助的31名村民合計23330元,其余1610元用于到白水鎮農村信用社支取低保金的費用支出。2017年4月,中共白水鎮委員會分別給予李登文、趙永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又如,2011年至2012年,富源縣竹園鎮大路村委會借紅村有4戶農戶建房,同時享受了扶貧安居和地震安居兩項補助政策。2013年4月,該4戶建房戶分別領取3萬元補助資金(其中扶貧安居工程補助1萬元,地震安居工程補助2萬元)后,時任借紅村民小組組長楊德文與副組長趙政權以同一戶農戶在建房中只能享受一種補助政策為由,將該4戶農戶領取的4萬元扶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收回,并擅自將其中的2萬元調整給借紅村的新建房農戶陳友青。其余2萬元于2014年經楊德文(已任村委會主任)、趙政權(已任村委會土管員)與大路村原黨總支書記趙權紅共同商量后,存入竹園鎮拉姑村扶貧互助社賬戶,當作互助社會員費。2017年1月,趙權紅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楊德文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土管員趙政權被解聘。同時,挪作竹園鎮拉姑村扶貧互助社會員費的2萬元扶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收繳財政。
二、原因分析
(一)主觀上思想“出軌”
一旦思想上“失守”,就難免行為上“越軌”。分析不同違紀違規行為的典型案例,究其根源都是因為理想信念出了問題,因為思想道德“防線”不斷下滑乃至崩塌,慢慢走上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犯罪的道路。有的黨員干部個人私欲膨脹,無視群眾疾苦,道德底線缺失,對上謊報“軍情”,夸大其詞,盡可能爭取更多的扶貧項目和扶貧資金;對下隱瞞實情,欺騙群眾,想方設法將貧困群眾的“救命錢”收為自己的“囊中物”。有的因撇不開面子、經不起勸說而在扶貧資金分配中對親朋好友特別關照,在人情世故中“摔跤”,甚至拉幫結伙搞“利益集團”、“家族勢力”。有的心理失衡、思想“走火”,心生“為群眾干了這么多好事,拿點辛苦錢也是應該的”歪念,心存僥幸打上扶貧資金的主意。有的法紀意識淡薄,紀律松弛,在落實扶貧政策過程中對上級的要求不以為然,亂用權力,擅自作主,執行政策“跑偏”,侵害群眾利益。
(二)客觀上監督“乏力”
扶貧開發涉及領域寬,涵蓋資金、資產、資源等各個方面;涉及主體廣,包括多個主管部門和權力崗位;扶貧對象散,遍及各縣各鄉的村村寨寨;工作環節多,滲透在項目申報、審批、實施、驗收等全部過程。因點多面廣,僅僅依靠主管部門的監管和專門機關的監督,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有效監督。同時,違紀違規者在資金使用、項目開支和工程建設信息等政務村務財務公開中,采取不公開、部分公開、假公開等方式,極力掩蓋其暗箱操作的違紀違規行為,隱蔽性較高,讓廣大群眾霧里看花,不明就里,難以及時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特別是一些截留私分、虛報冒領、違規套取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因其操作環節少,經手人不多,難以察覺,難以監督。
三、對策建議
(一)強化教育“補好鈣”
要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中切實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為廣大黨員干部補好精神上的“鈣”,著力構建黨員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機制。一是要做持續不斷的灌輸教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既要向黨員、干部灌輸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更要傳授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要通過長期的強有力的灌輸,教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利益觀,提升黨員、干部理論素養和政治思想水平,從而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二是要做正反兩方面的引導教育。身教重于言教。加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既要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示范帶動作用,用先進人物的事跡教育干部,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又要開展經常性的反面警示教育,通過深刻剖析反面典型違紀違法的思想根源,引導黨員干部防微杜漸,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二)扎緊籠子“管好權”
要扎緊制度“籠子”,鏟除腐敗土壤,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打歪主意的人無空可鉆,著力構建黨員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制約,保證權力科學配置,形成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緊緊抓住容易發生違紀違規問題、滋生腐敗現象的領域和環節進行全面重點監督,防止權力濫用、尋租、擴張和異化。要強化公開,建立健全扶貧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過張榜公示,公布監督電話,實現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保證權力陽光運行,確保扶貧對象看得到、看得懂,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嚴懲不貸“敲警鐘”
要持續抓好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督辦工作,堅持做到黨的政策部署到哪里,紀委的監督執紀問責就聚焦到哪里,抓早抓小、嚴懲腐敗,形成強力震懾,著力構建黨員干部“不敢腐”的懲戒機制。要以督辦扶貧領域重點舉報線索為抓手,對黨員干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著眼于未雨綢繆,把抓早抓小落實好,挽救干部,凈化風氣。要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救濟物資及專項扶貧資金等扶貧領域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始終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要及時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以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干部,讓廣大黨員干部看到違紀違法者必有得不償失的后果,強化震懾作用,擴大震懾效果。(曲靖市紀委 殷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