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的措施與對策

發布時間:2017-07-06 07:36:50   來源:曲靖市紀委

自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實踐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何正視存在問題,探究正確運用的措施及對策,實現“常態”、“大多數”、“少數”、“極少數”的目標,是擺在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四種形態”實踐運用的主體是各級黨組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調研中發現,實踐運用過程中還不同程度存在一定問題,主要原因還是“兩個責任”的落實不到位,表現為:

一是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抓得不緊、扛得不實的問題;二是對黨員干部隊伍教育管理監督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三是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批評和自我批評沒有做到常態化的問題;四是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發現不及時、提醒不經常、教育幫助不到位,特別是對輕微違紀行為重視不夠、處理不嚴的問題。

二、正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措施及對策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能否得到深入貫徹落實,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前提和基礎是明確好相關責任主體的職責,同時,各個責任主體能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為此,相關責任主體必須落實好相關責任,管好“責任田”。

(一)黨委(黨組)要落實好主體責任

實踐運用“四種形態”,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必須落實好幾項具體工作。一是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工作情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提出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二是每半年專題向上一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報告一次實踐“四種形態”工作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和措施。三是每年專題聽取下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開展實踐“四種形態”工作情況報告不少于一次。四是建立定期約談制度。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對班子成員,班子成員對分管下級主要領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約談,并記錄在案。五是加強領導,將實踐“四種形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嚴格考核獎懲。

(二)領導班子成員要落實好分管責任

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是具體責任人,對分管的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就以下問題必須經常性開展提醒談話,形成工作常態。在工作中,必須做到“五個及時”提醒談話。一是對在工作中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要及時開展提醒談話。二是對工作不落實、不推進,以及不作為、亂作為,工作不擔當的要及時開展提醒談話。三是對在工作和生活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要及時開展提醒談話。四是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啟動之前,要及時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開展提醒談話。五是凡是涉及所管理對象被紀檢監察機關做出問責處理、誡勉談話和黨政紀處分的,必須及時對涉及人員再次開展提醒談話。

(三)紀委(紀檢組)要落實好監督責任

紀檢監察機關在實踐“四種形態”中,要以強化紀律審查工作各個環節為重點,推動“四種形態”落實到位,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到“四規范三必談”。“四規范”即:規范信訪舉報工作。認真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工作要求,強化信訪舉報件受理處置全過程監督。完善聯網運行信息管理系統功能,加強對舉報件辦理情況的督促檢查,推動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五賬”工作法,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實現“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堅持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嚴格落實好問題線索,嚴格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留存待存、予以了結四類處置標準和方式處置問題線索,實現線索處置動態“清零”。規范紀律審查工作。堅持依紀依規安全文明辦案,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教育全體黨員干部講規矩守紀律。在紀律審查中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查處腐敗問題堅持應用好“四種形態”和“四類處置標準和方式”,對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這三類情況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要通過案件查辦,嚴懲腐敗,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規范案件審理工作。嚴格辦案手續和程序,堅持“二十四”字方針開展案件審理工作。紀檢文書要改“法言法語”為“紀言紀語”。“三必談”即:凡是有舉報的領導干部必須開展提醒談話;凡是有信訪舉報,經調查核實后,有違紀事實且違紀事實較輕的必須開展誡勉談話;凡是通報批評、問責、給予黨政紀處分的必須開展回訪教育談話。

(四)組織(人事)部門要落實好選人用人把關責任

組織(人事)部門在實踐“四種形態”中,要堅持做到“嚴把三關”。一是嚴把組織人事紀律關。切實履行黨員干部日常管理監督職責,積極發揮提醒、函詢和誡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強對擬任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推薦考察、任前公示、任職談話等環節工作。二是嚴把干部入口關。對新提拔干部做到“四個凡提”(對提名人選的干部檔案“凡提必審”,看其“三齡兩歷一身份”是否存在造假問題;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并將抽查核實結果作為評價識別干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帶病”的重要依據;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提名人選時應按有關規定書面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對提拔后發現其提拔前有重大問題的干部,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主體責任。三是嚴把組織調整程序關。切實規范組織調整工作,紀檢監察機關在對黨員干部紀律審查中提出的組織處理建議,組織部門要按照相關程序和規定及時辦理。

(五)黨支部(黨小組)要落實好經常性教育責任

充分發揮黨支部在實踐“第一種形態”中的作用,加強經常性教育,做到“三個常態化”。一是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在支部組織生活中實現常態化。二是堅持和完善“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定期開展黨員思想狀況分析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常態化,防止“第一種形態”空轉。三是開展黨紀黨規學習教育常態化。每個黨員都要對黨忠誠,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個人如有違紀問題應及時主動向組織報告,爭取寬大處理。

(六)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落實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組織領導和機制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對實踐“四種形態”工作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層層傳導壓力,壓實主體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要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要親自督辦。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不斷完善實踐“四種形態”的具體辦法措施。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縣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職責,每年專題研究實踐“四種形態”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推進工作常態化。紀檢、組織、人事、司法、審計等部門要協調配合,每半年開展一次實踐“四種形態”的工作協調、情況通報、分析研判專題會議。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密切協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實踐“四種形態”工作落實。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實踐“四種形態”的監督檢查,督促黨委(黨組)和黨員干部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經常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抓好對干部的日常了解和經常性教育管理。縣紀委建立季度常態化的工作督導通報制度,定期對實踐“四種形態”情況匯總分析研判,加強督促指導,每季度收集匯總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踐“四種形態”工作情況,進行集中通報。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履行管黨治黨職責不到位,實踐“四種形態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導致苗頭性問題沒有發現、違紀問題沒有糾正、整改沒有落實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和黨組織的責任。(師宗縣紀委  趙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