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紀委駐省商務廳紀檢組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派駐監督的暫行辦法》,積極探索對綜合監督單位實行有效監督的工作機制。
辦法要求,派駐紀檢組與綜合監督單位應該每月有工作交流、季度有溝通匯報、半年有專題總結、年度有綜合報告。明確建立工作報備制度,綜合監督單位應及時主動報備本單位重點事項和重點工作。
自實行綜合派駐以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情況,駐省商務廳紀檢組持續深化“三轉”,聚焦主責主業,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積極探索如何有效開展綜合監督。一是強化責任意識。把《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省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當做當前和今后開展工作的基礎性、指導性文件,明確職責權限,增強擔當意識,對四家綜合監督單位實行分片負責,落實落細責任。二是聚焦主責主業。紀檢組及時與綜合監督單位黨組主要負責人及成員見面,介紹省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基本情況,對紀檢組人員組成、工作職能及監督權限進行說明,明確紀檢組與綜合監督單位關系。紀檢組向省商務廳提交了《關于明確有關職能職責及工作事項的建議》,將一些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調整為廳機關有關處室牽頭負責,紀檢組不再承擔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聚精會神、一心一意干好綜合監督工作。三是注重溝通協調。日常工作中,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與紀檢組積極交換意見、通報情況。在選拔任用干部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研究等重要環節上,主動聽取紀檢組的意見,自覺接受紀檢組的監督。紀檢組多次派員參加或列席綜合監督單位黨組會、民主生活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項的相關會議,真正體現在監督中參與,在參與中監督。四是加強請示匯報。對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紀檢組及時向省紀委有關處室請示報告,分管聯系處室及相關業務部門及時給予工作指導、意見建議,切實感受到工作有領導、有依靠。(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