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對健康扶貧工作有關決策部署,駐省衛計委紀檢組根據云南省紀委《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印發了《加強健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要重點查執行政治紀律情況,看是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扶貧攻堅和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貧工作決策部署,是否及時組織學習、具體研究部署,結合部門和單位實際制訂實施辦法并推動落實;查責任壓實情況,看責任處室局或單位是否制定具體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完成時限、責任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是否認真履職,及時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查精準幫扶情況,看是否存在作風不實,大而化之,導致幫扶實效不明顯,幫扶對象或單位不滿意等問題。查處政策執行情況,看是否存在執行健康扶貧措施30條政策標準變通走樣、加重基層或群眾負擔等問題;是否存在利用健康扶貧搭車收費、過路揩油、雁過拔毛等問題;查工作效能情況,看健康扶貧重大部署、重點項目、重要工作是否按計劃進度推進,是否存在虛報虛列、審批部門之間推諉扯皮、項目責任單位履職不到位,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實施和工作不能按計劃進度推進等問題;查資金到位和監督管理使用情況,看是否存在責任部門違規滯留、截留資金問題,項目實施單位有無擠占、截留、挪用和騙取、套取建設資金的問題;查脫貧實效情況,看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弄虛作假、“數字脫貧”“被脫貧”等工作問題;查督導檢查落實情況,看是否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貧工作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措施,開展督導檢查,嚴格運用考核結果。針對健康扶貧領域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重點查紀檢部門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以案謀私,壓案不查,以及監督執紀問責失之于寬、松、軟等問題。
《辦法》要求,省衛計委機關紀委及各單位紀檢部門要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握職責定位,加強統籌協調,以嚴明紀律保障打贏健康扶貧攻堅戰;要把監督執紀問責貫穿于健康扶貧的各項工作、各個環節,采取上級檢查與本級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做到健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全覆蓋、無遺漏、無盲區;要認真貫徹省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將開展專項督查與專項巡查有機結合起來,定期通報典型案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以常抓的韌勁、嚴抓的標準和實抓的舉措,促進健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全面加強、全面過硬。(熊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