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幗不讓須眉”的天使 ——記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馬紅

發布時間:2017-05-17 07:37:32   來源:保山市紀委

“巾幗不讓須眉”這句話用在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名民警身上再貼切不過,平日里,大隊的同事們都稱她為“女漢子”“打了雞血”的女大隊長。她,就是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大隊長——馬紅。

執勤中的馬紅

忘我工作

出生于1971年馬紅已從警27年來,歷任隆陽交警大隊城南中隊中隊長、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直屬大隊教導員等職務,始終扎根基層,她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的勞模精神得到了上級領導及同事們的一直好評,一年365天,她沒有一天因為私人原因請假脫崗;一天24小時,她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在工作。在馬紅同志步步晉升的職位和接連不斷的榮譽背后是她勤勉的執守和創新的工作。為有效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調解難、訴訟難、理賠難、救濟難”四難問題,馬紅同志還多次與隆陽區人民法院聯系協調,創新訴訟調解機制,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讓法官進駐直屬大隊一、二中隊,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協助調解交通事故糾紛、引導當事人以司法程序解決問題,實現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同時為解決大隊警力不足、協管員無執法資格等實際問題,馬紅同志想辦法、出點子,建議由區人民法院聘請業務素質強的協管員為“特邀人民調解員”,轉變協管員身份,由特邀人民調解員對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不大的輕微交通事故進行現場調解、快速處理。這些舉措的實施,大大縮短了事故處理時間,更加方便群眾,節約了群眾的訴訟成本。2013年7月份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以來,共受理調處案件6780件,審結6780件,結案率達100%,案件涉及金額1223萬余元,服務群眾2萬余人。

馬紅為大學生提供交通安全咨詢服務

迎難而上

作為大隊長,只要有警情,她總是第一個沖在前面;只要有任務,她總是第一個先期到達。在做好表率的同時,她以正規化建設為主線,主持制定了《直屬大隊內務管理規范》《直屬大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效能考核辦法》等25項規章制度,并通過警營文化建設,增強大隊的凝聚力、向心力,將大隊打造成為了一支“團結務實、奮發有為、勇于擔當、丹心為民”的交通管理鐵軍。2014年年底,剛上任大隊長的她大膽創新,迎難而上,打破原有勤務機制,將原來內設的七個部門精簡成四個部門,實現了警力下沉,路面巡邏警力達到了全隊警力90%,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維護交通秩序,服務廣大群眾,保證了轄區交通的安全暢通。在她的帶領下,轄區交管工作基本達到了“事故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的目標,并連續多年取得了“隊伍零違紀,執法零(有效)投訴”的佳績。

馬紅(左三)與她的愛人(左二)

關心他人

為了工作,馬紅同志幾乎放棄了所有休息時間,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2011年保山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2012年保山中心城市交通組織優化試運行、2013年保山創建國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及2016年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期間,她身先士卒,沒日沒夜地撲在中心城市秩序管理第一線,帶領同事們深入排查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查嚴管涉牌涉證、酒駕、無證駕車、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維護疏導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嚴厲打擊各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公正處理各類交通事故。多年來,從崗臺到事故現場,從信號配時到隔離護欄的增設,從停車場的協調到護學崗的建立……中心城區隨處可見她的身影,轄區的交通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顯著的效果,道路交通秩序四項指數分別下降26.3%以上,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破獲率高達100%,實現了文明暢通工程創建中“轄區交通管理不丟分”的目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她對自己尤其苛刻,卻對大隊的兄弟姐妹們關懷備至。她時刻關心民警的身心健康和生活,不管誰生病了,或是誰的親屬住院、病故,甚至家庭發生糾紛時,她及時上門慰問、家訪,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此外,她還合理安排民警進行輪休,讓大家在繁忙的工作壓力下,仍然能得到一定的休息時間。而她自己,卻幾乎沒有休過一次假、沒有在家過過一個團圓年。

馬紅榮膺“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聞人物”提名獎

奉獻社會

“以真心換民心,以真誠贏民心?!笔邱R紅始終堅守不渝的信念。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她始終把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作為自己的一種責任。2008年,她多方籌措資金,在第七小學創建了保山第一個“交通安全模擬示范基地”,讓學生親身參與體驗交通,掌握交通安全常識;2012年,為解決家長接送孩子停車難的問題,她多次與停車場負責人探討交流,最終就方便學生家長的車輛妥善停放及收費等相關問題達成了共識,學生家長持專用停車卡在隆陽區正北停車場停車不受次數限制,每月收費僅為60元,為學生家長節省了一大筆停車費開支。多年來,馬紅同志還積極投身于社會公益服務,成為了保山多個志愿者服務隊的成員,并帶領大隊隊員積極響應號召,弘揚中華民族團結互助的傳統美德,組織廣大民警、協管員參加關愛孤寡老人、特殊兒童、扶貧濟困、“愛心圓夢大學”等各類公益活動100余次。

27年,歲月如梭四季更迭,馬紅像一面永遠屹立不倒的旗幟,像一株迎風而立的翠竹,深深扎根在自己所熱愛的交管事業中,用一片真情守衛著平安交通。作為大隊長的她,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人民公安為人民”的神圣職責,真正做到了“讓黨委政府放心、讓同事隊友舒心,讓人民群眾安心”。她先后榮獲保山市第三屆“十佳巾幗禮儀標兵”、保山市公安局“十佳巾幗建功標兵”、全省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標兵”、省級法治宣傳先進個人、2015年度南十大法治新聞人物提名獎、全國最美交警、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及全國百名執法標兵等各項榮譽。(李佳 張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