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省國資委紀檢組通報省屬企業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時間:2017-04-21 09:30:17   來源: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

近期,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和部分省屬企業紀委嚴肅查處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頂風違紀的突出問題。現將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物流集團云南省輕工業供銷總公司公款組織職工高消費娛樂、公款旅游、違規濫發“過節費”等問題。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輕工業供銷總公司多次組織職工到洗浴中心等場所消費娛樂,并將產生的3.36萬元費用以會務費、業務招待費等名義報銷;2013年6月,公司在端午節期間組織14名職工以參觀考察為由到廣西、海南旅游,并將3.98萬元費用以差旅費名義報銷;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公司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向員工發放100元至1500元不等的過節費,累計發放150.06萬元。物流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公司原總經理袁黔文、原黨總支書記劉紅寧開除黨籍處分;物流集團決定與袁黔文、劉紅寧解除勞動關系。2人還有其他違紀問題,相關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云錫集團錫業股份經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公款購卡送禮問題。2016年春節期間,錫業股份經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吳建勛,用公款購買5張面值500元的購物卡用于送禮。云錫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吳建勛黨內警告處分,由個人退賠公款購買5張購物卡的費用2500元,并在集團內進行通報批評。

3.世博集團云南飯店有限公司違規自定薪酬、濫發津補貼問題。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云南飯店有限公司領導班子未經集團批準,違規發放薪酬及津補貼175.67萬元。世博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云南飯店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丁平玉(已退休)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退賠違規所得并扣發績效年薪32.87萬元;對公司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張愛平,副總經理楊華,人事部經理段文林進行誡勉談話,分別扣發張愛平、楊華績效年薪22.56萬元并退賠違規所得,責令段文林退回違規領取薪酬27.17萬元;對其他6名相關人員給予問責處理。

4.冶金集團云南冶金高級技工學校私設“小金庫”問題。2010年1月至2015年11月,云南冶金高級技工學校采取截留學生補考費、食堂承包費、房屋租金、培訓費等費用,分別在學校總務處、計財處、教務處、職業技能處、校企合作處私設5個“小金庫”,涉及資金254.58萬元,分別以支付業務接待費、送業務單位禮金、支付考評費和授課費、支付車輛罰款等共使用“小金庫”資金125.77萬元。冶金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原校長、黨委副書記房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原黨委書記、副校長趙華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畢才學黨內警告處分,降為主任科員;給予副校長吳靜杰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12名相關人員給予問責處理。

5.農墾集團茶葉發展有限公司公車旅游問題。2017年1月19日,云南農墾茶葉發展有限公司所屬勐海八角亭茶業公司7名員工到昆明參加會議,會后經農墾茶葉發展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張祿孫、總經理羅恩勇同意,駕公車到石林景區旅游,開具景區門票發票1085元。農墾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祿孫、羅恩勇通報批評處理,并扣發羅恩勇一個季度績效獎金。

通報指出,上述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頂風違紀的突出問題,暴露出個別企業和企業領導人員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顧,不收斂、不收手,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性質惡劣。各省屬企業要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堅決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措施,規范管理,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推進企業作風建設制度化、長效化。

通報強調,企業各級紀委要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敢于堅持原則、敢于碰硬較真,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看住年節假期和關鍵節點,積極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規避組織監督,不收斂、不知止的頂風違紀行為一律從嚴查處,嚴肅通報曝光,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一律“一案雙查”、從嚴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