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通報了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2起洱海流域環境保護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1.大理豐順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有關部門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3月豐順公司對醫療廢物處置項目進行技改擴建,技改擴建未通過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行政許可,但該公司擅自進行施工,導致環境污染。大理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在工作檢查中,對發現的豐順公司未取得環保部門行政許可擅自進行技改建設的行為未進行有效的制止處理。其責任人大理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楊順昌、執法人員雷天榮被給予誡勉問責。
2.鳳儀鎮火車貨運站堆煤、堆礦污染環境有關部門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以來,鳳儀鎮火車貨運站13家堆煤、堆礦企業未辦理環保手續進行生產經營,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大理州環保局創新工業園區分局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和監管;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致使企業污染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其責任人大理創新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李建平被給予通報問責;大理州環保局創新工業園區分局局長彭軍被免去分局局長職務,調整工作崗位;副局長陳俊松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