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紀委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經查,永寧鄉法衣村委會大中寨村原黨支部書記、小組長陶永興長期侵占群眾低保金和養老保險金。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陶永興違規領取本村村民陶某明一戶3人低保金19383元占為己有。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陶永興先后共8次冒領本村村民陶某仙的養老金5020元占為己有。2012年5月至 2017年1月,陶永興在本村村民張某英不知情的情況下,先后共7次冒領張某英的養老金3930元占為己有。2017年5月18日,陶永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