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縣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違紀問題。
1.新平縣教育局原職工朱學明貪污、挪用困難學生資助款問題。2012年3至7月間,朱學明在辦理國外愛心人士資助新平縣30名困難學生資助款過程中,采用虛報、代簽冒領等方式貪污困難學生愛心資助款35500元;2009年至2015年間,在管理困難學生資助款過程中,擅自挪用未發放完的賬戶資金共計55916.10元歸個人使用。朱學明被開除黨籍,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新平縣戛灑鎮青樹社區原黨總支委員、農科員邱斌侵占惠農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4年期間,擔任戛灑鎮青樹社區農科員的邱斌,在申報該社區第四小組農戶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的過程中,采取虛增自家面積套取補貼的方式侵占惠農資金、騙取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款共計25072.04元。邱斌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3.新平縣者竜鄉峨毛村治保主任、菠蘿樹小組組長鎖廷祥截留群眾茶園補助款問題。2015年8月,鎖廷祥從者竜鄉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私自領取菠蘿樹小組21戶農戶茶園改造補助款10000元后,以新農村建設道路硬化農戶自籌出資部分難收為由,未將該筆補助款兌付給農戶,而將該款項存入其私人賬戶使用。鎖廷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新平縣者竜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原副主任、農經站站長李元高挪用涉農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1月至2014年11月,李元高采用多取少付或直接支取等手段,先后多次從者竜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賬戶挪用巨額涉農集體資金,僅在紀律審查階段就查實李元高挪用資金數額達40余萬元,被其用于個人購買彩票、住房、商鋪、車輛以及償還債務等。李元高被開除黨籍,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新平縣老廠鄉羅柴沖黨總支原書記羅開榮、村委會主任普生參與均分低保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3年至2015年間,羅開榮、普生等人違反使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關規定,參與并放任羅柴沖村委會10個小組將本村低保戶應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436997元,按戶均分給本村村民,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羅開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普生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