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為村黨總支書記,沒有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虛報冒領電站建設補助資金,觸犯黨紀國法,這對我來說是一次沉痛的教訓……”墨江縣通關鎮丙蚌村原黨總支書記白存明接受組織調查時后悔不迭的說道。
經查,2008年,在普西橋水電站建設征地補償工作中,白存明利用職務之便,虛報1.15畝被“征用”水田,冒領電站建設補助資金25269.60元,并將以上款項據為己有。
“自以為虛報的水田已經淹沒在電站庫區的水面之下,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卻沒想到正是這種心思害了自己,這是我的私心在作祟,到頭來自己受到黨紀處分,還嚴重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卑状婷髟诨谶^書中寫道。
2017年8月14日,經通關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白存明開除黨籍處分,對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執紀者說】
發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嚴重損害黨和國家的形象。白存明作為村黨總支書記,本應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作用,為農村黨員樹立標桿,卻為一己之私,置黨紀國法不顧,向國家建設資金伸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鄉鎮紀委處在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前沿陣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教育、預防、發現、糾正,管控好“微權力”,杜絕“微腐敗”。(墨江縣紀委 許正兵 李益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