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風”監督哨】私自向農戶收取“管理費” 村干部被處分

發布時間:2017-09-07 07:19:07   來源:曲靖市紀委

“作為一名農村黨員干部,我本應心系群眾,為群眾服務,可我平時對黨紀國法學習不夠,黨性意識不強,干出了私自向群眾收‘管理費’的蠢事,真是不應該啊。我接受組織對我的處分。”陸良縣板橋鎮長湖村委會副主任朱培全懺悔到。

經查,2015年11月,陸良縣板橋鎮長湖村委會為本村符合條件的39戶農戶申報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補助時,時任村委會副主任的朱培全以集體資金短缺,無法解決辦理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為由,在未經村“三委”班子會議討論的情況下,對25戶農戶每戶收取了300元的建房管理費,共計7500元。

2016年10月17日,板橋鎮紀委給予朱培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全部清退給25戶農戶。

【執紀者說】

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關系著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基層黨員干部,理應時刻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將群眾放在心中,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膽敢對扶貧物資動歪腦筋,換來的只能是嚴肅的黨紀處分。(陸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