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為:
1.文山州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耀文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和參與賭博問題。2016年7月9日,楊耀文在未開展任何公務活動的情況下,邀約其朋友、老鄉及同事共14人到硯山縣土鍋寨大塊雞飯店吃晚飯,并事先通過電話聯系硯山縣交通運輸局有關領導安排接待,共消費1978元,后由硯山縣交通運輸局以州交通運輸局領導檢查工作接待用餐為名進行報銷。另外,2016年,楊耀文先后7次參與打麻將賭博。2017年8月,楊耀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2017年9月,楊耀文受到降級處分,并由個人承擔公款支付的餐費。
2.文山市民政局優撫科科長周海石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周海石在任文山市軍供站站長期間,采取先用行政賬戶經費和工會賬戶經費墊支,再虛開發票進行沖銷的方式共套取資金185157元,套取的資金用于發放職工慰問金、職工福利等。2017年7月,周海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3.硯山縣史志辦主任梁正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梁正科在擔任硯山縣史志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召開會議、開展工作等名義先后24次組織、批準單位內部人員用公款吃喝共計8108元。2017年7月,梁正科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4.富寧縣洞波瑤族鄉中心小學教師楊長春違規為女兒操辦婚宴問題。2017年1月,楊長春未按相關規定進行報備,為女兒結婚舉辦婚宴,在富寧縣富洲酒店設宴席90桌,違反了《文山州關于規范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2017年5月,楊長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富寧縣新華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林業站職工劉榮坤違規操辦宴席問題。2016年12月5日,劉榮坤違規操辦新居落成宴席,收受禮金19100元。2017年6月,劉榮坤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所得收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