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時間:2017-09-21 15:00:50   來源:玉溪市紀委

近日,玉溪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1.玉溪市紅塔區農業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5年2月,紅塔區農業局將保險公司返還的政策性種植保險查勘定損工作經費6.95萬元,用于發放參與查勘定損的21名相關工作人員。紅塔區農業局黨工委書記、局長兼紅塔區畜牧獸醫局、中小企業局局長馮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紅塔區農學會理事長徐丹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額收繳。

2.玉溪市江川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曲紹庭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問題。2013年8月20日至9月1日,曲紹庭在擔任江川縣發改局局長期間,在參加市政府組織的陜西西安垃圾處理項目考察前后,邀約家屬和其他人員到江西井岡山、吉林長白縣等地旅游,費用由江川旅行社墊付。同年10月12日,在未經江川縣發改局班子集體研究的情況下,個人決定從玉溪市下達江川縣的2012年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中列支20.8萬元給江川旅行社,用于支付曲紹庭等13人外出旅游費用。曲紹庭被免去江川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職務,被市紀委立案審查。

3.峨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9月6日至10日,峨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單位職工6人以外出學習考察的名義,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周邊草原、內蒙古博物館等地旅游,從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經費中報銷旅游費用4.07萬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黨總支書記、局長龔子朝和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萬金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參與公款旅游的李惠玉、方春梅、施麗、謝貴榮4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額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