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集中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1.德宏州福利院原院長李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經查,李華在擔任德宏州福利院院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違規購買堅果、咖啡、干巴、大米等土特產品,并擅自將救災大米折換為優質大米,用于贈送客人及相關部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虛報孤寡老人收養人數,騙取國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華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職務降為副主任科員。
2.芒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原站長佟桂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佟桂林在擔任芒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原站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使用專項資金、違規使用自制單據報賬。經芒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佟桂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盈江縣盞西鎮松坡村黨總支書記閆長芳違規操辦喬遷新居喜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2017年3月21日11時許,閆長芳在盈江縣盞西鎮舊城新村活動室舉辦喬遷新居喜宴,通過電話通知、口頭通知和發放請柬的方式,邀請了親戚、朋友及部分公職人員和服務對象參加。閆長芳喬遷新居喜宴共宴請了公職人員和服務對象82人,并違規收取禮金0.94萬元人民幣。經盈江縣盞西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閆長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人民幣0.94萬元予以收繳并上交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