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為嚴重脫離了黨員干部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單位的不負責任,我對犯下這個錯誤感到痛心疾首、無比悔恨和遺憾……”墨江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原局長何健接受該縣紀委調查后,在檢討書中寫道。
2017年5月,墨江縣紀委信訪室接到反映該縣農科局在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儀器設備購置項目初步驗收中有收受“紅包”行為的舉報后,成立初核組進行調查核實。2017年8月,經過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何健等11人的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
經查,2017年4月1日15時,時任墨江縣農科局局長何健,副局長金偉、劉夢飛,辦公室副主任科員肖明波,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站長白建榮、副站長徐曉凌、技術人員李文學,財務室會計羅凱瓊、工作人員金玲玉,縣財政局經濟股股長王鏖,縣發改局農經股科員納麗梅11人,對該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儀器設備購置項目進行初步驗收。17時,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召開的反饋會議上,供貨方負責人以誤工費、交通費的名義向參加初驗的每位成員發放了500元的禮金,何健等11人均收受了禮金。
2017年8月15日,何健、劉夢飛、金偉、羅凱瓊、金玲玉、肖明波、白建榮、徐曉凌、李文學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納麗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鏖受到行政警告處分,11人收受的禮金予以收繳縣財政。
【執紀者說】
“紅包”雖“小”,但是違規收受“紅包”關系重大。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驗收項目過程中收受“紅包”,既違反黨紀、又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是對項目評審驗收工作公正性、權威性的公然踐踏。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提升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高度,正風肅紀,鍥而不舍糾正“四風”,贏得黨心民心。然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任重道遠,只有持續發力、堅決查處,才能持續保持純正的黨風政風。(墨江縣紀委 許正兵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