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塔區紀委抽調人員組成5個考核組,根據年初制定的《紅塔區鄉(街道)紀(工)委書記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及2016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要求,對11個鄉(街道)紀(工)委書記的工作進行了年終量化工作考核。
檢查考核實行百分制,主要圍繞組織領導、工作業績、工作作風和民主評議四個方面進行。其中組織領導包括班子健全、機構健全、自身建設;工作業績主要依據年初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監督責任書進行量化考核,包括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反腐倡廉宣傳教育、開展紀檢監察信訪和問題線索處置、加強效能建設以及糾風和源頭治腐等方面的考核;工作作風包括按要求參加會議、培訓,按時限要求上報材料、服從調配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等方面;民主評議由區紀委監察局班子成員、各室主任、派出紀工委書記等進行分值測評。
檢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檢查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督查主要是由區紀委監察局、各委部室通過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個別談話、專項檢查等多種形式,了解掌握鄉(街道)紀(工)委書記履職的有關情況。半年檢查是指對鄉(街道)紀(工)委書記工作運行情況、履職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該項檢查可與全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一并進行,也可單獨進行,檢查結果與日常督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依據。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集中考核方式進行,由各鄉(街道)紀(工)委紀(工)委書記、紀檢專干攜帶考核所需資料、臺帳等到區紀委進行考核,如需延伸檢查,各考核組可自行安排。
量化考核結果作為評定鄉(街道)紀(工)委書記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考核成績排名前三位的,優先推薦區委作為評先、評優、交流、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給予誡勉談話;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建議區委給予調整或免職處理。
通過量化考核,進一步加強了對鄉(街道)紀(工)委書記的管理和監督,強化了基層紀(工)委書記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崗位意識、責任意識,對推進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激發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創新能力和擔當精神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何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