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新平縣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紀律抓監督,突出重點抓關鍵,強化措施抓落實,以“五堅持五抓”措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效增強群眾獲得感。
堅持抓領導、領導抓,編織“責任鏈”。抓住黨委主體責任“牛鼻子”,盯住“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中“關鍵少數”,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制定《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意見》,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全縣簽訂主體責任書328份,把責任細化到崗、落實到人。抓住領導班子成員這個“少數關鍵”,制定《新平縣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1200余份。落實落細監督責任,縣紀委與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縣直單位紀委(紀檢組)簽訂監督責任書15份;鄉鎮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簽訂責任書123份,實現監督責任全覆蓋。
堅持抓關鍵、關鍵抓,構建“監督網”。注重日常監督,全年實施各類監督檢查987項次。聚焦紀律作風問題,強化專項紀律檢查,對全縣脫貧攻堅、穩增長、“五網”建設等六項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紀律檢查31項次,通報情況5期,提出意見建議22條。突出廉政動態監督,提供縣管干部廉政意見48批147人、評先評優廉政意見30批308個單位433人;領導干部外出學習考察備案390批次2912人、報告婚喪嫁娶等事宜31人次,處理不按規定報備的領導干部1名。強化巡察監督,完成對縣司法局、縣總工會、平甸鄉等5個單位(鄉鎮)的第一輪巡察,發現問題40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2條,6條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置;實施紀檢監察巡查監督13項,發現問題102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69條,警示約談18人,問責2人。
堅持抓常態、常態抓,狠剎“頂頭風”。堅持鍥而不舍抓作風、馳而不息糾“四風”,持續發力加壓,不斷加大明察暗訪、通報曝光力度。開展專項紀律作風督查13次,覆蓋12個鄉鎮(街道)和72個縣直單位和服務窗口;明察暗訪農家樂、賓館酒店、超市(商場)公款消費情況,對15個單位的公款消費(購物)單據進行調查核實;責成6個單位對12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追責。深入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治理,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清理出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的領導干部79名;領導干部主動上交“紅包”禮金2.1萬元、禮品折價7324元;查處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和違規發放購物卡等“節日腐敗”問題2件,清退資金9.38萬元 。
堅持抓具體、具體抓,整治“慵懶散”。 制定《新平縣領導干部約談暫行辦法》,以工作約談指導督促、推動工作落實;以警示約談告誡提醒,解決領導干部在紀律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年開展工作約談89人次;對出現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的11名黨員干部進行警示約談。印發《新平縣投資項目容缺模擬審批辦法(試行)》,推行投資項目容缺模擬審批機制,加快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速度,力促項目快速推進。第一批列入容缺模擬審批的6個項目正在有序推進,項目涉及招商引資、地質災害搬遷等。 制定《新平縣鼓勵保護干部干事創業辦法(試行)》,建立容錯免責機制,促進黨員干部履職盡責、干凈干事。對在工作中出現一定失誤的鄉鎮(街道)、縣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21人次、問責12人。
堅持抓重點、重點抓,嚴查“微腐敗”。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治病救人、懲前毖后,用紀律的尺子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2016年,約談、談話函詢230人次,2人主動向組織坦白個人違紀事實;立案審查32件34人,給予黨紀處分 34人,其中: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7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7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件2人。 聚焦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緊盯村(社)組干部、基層中心辦所干部“小微權力”運行,嚴肅查處“小微權力”腐敗問題16件17人。重點查處了古城街道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中心原主任接受工程老板宴請及旅游邀約等問題;戛灑鎮青樹社區原農科員違反群眾紀律、截留套取惠農資金;建興鄉衛生院、漠沙鎮峨德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購物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