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派出機構內部管理,健全和完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程序,全面履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職能職責,加強自身建設,堅決防止“燈下黑”,近日,永勝縣制定下發了《永勝縣紀檢監察派出機構內部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包含總則、工作職責、財務管理、文秘文印、安全保衛與保密、公物管理、附則共七章三十四條。
《辦法》規定了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六項工作職責:一是監督檢查所負責、聯系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縣委和縣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二是監督檢查所負責、聯系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干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三是經縣紀委監察局批準,初步核實所負責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所負責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四是協助所負責部門黨組(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所負責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五是負責聯系、幫助、指導和協調省、市駐永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六是按照縣紀委監察局的安排部署,對所負責、聯系部門及所屬系統開展巡察,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巡察結果報縣紀委監察局。
《辦法》還明確規定了財務管理制度。紀工委監察分局財務由縣紀委監察局辦公室統一管理,按照永勝縣財政局有關規定和永勝縣紀委監察局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紀工委監察分局不能向所負責部門要錢要物,不能報銷和攤派有關費用。經批準因公務出差的工作人員,其差旅費報銷按相關規定如實填報“出差下鄉審批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出差結束后辦理報銷手續。(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