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南縣嚴格執行省紀委省監察廳、文山州紀委監察局《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和《廣南縣紀檢監察機關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嚴格把好談話函詢范圍、線索處置、材料發放、材料上報、審查核實、通報說明、立卷歸檔等關口,規范談話、函詢事項的辦理。
明確適用內容,嚴把談話函詢范圍關。《辦法》規定,談話、函詢主要適用于反映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反映籠統、不具體的問題;以及其他適用談話、函詢的問題。對于反映問題線索具體、且可能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等則不得使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
明確審批程序,嚴把問題線索處置關。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要對問題線索召開室務會進行集體排查,提出談話、函詢建議,報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縣紀委書記辦公會研究。之后,經縣紀委書記辦公會研究采取談話、函詢處置的問題線索,由分管副書記牽頭組織實施,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負責落實,明確主辦人員。通過層層審核,集體研究問題線索,從而避免問題線索處置個人說了算的情況發生。
明確文書格式,嚴把文書材料發放關。《辦法》規定,由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起草《談話通知書》《函詢通知書》,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登記、編號,由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安排專人送達,做好簽收登記。采取談話方式的,需由承辦的紀檢監察室擬制工作方案和談話提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辦理。
明確簽字背書,嚴把材料簽批上報關。《辦法》規定,談話、必須在直接談話或委托談話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就存在的問題寫出書面檢查,按照規定方式“簽字背書”后,報縣紀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函詢對象必須按照《函詢通知書》的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回復,寫出《本人情況說明》,依照規定方式“簽字背書”后,報縣紀委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
明確紀律要求,嚴把問題審查核實關。《辦法》規定,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要對談話、函詢對象的情況說明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對其中的問題進行核實。發現未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故意隱瞞問題的,一律從重處理;主動說明組織未掌握的問題,在處理上視情節從輕處理。
明確通報要求,嚴把民主生活會說明關。《辦法》規定,談話、函詢對象必須在本單位年度民主生活會上就談話、函詢問題和本人情況說明進行通報,并向縣紀委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報告。談話、函詢工作結束后,具體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要形成談話、函詢工作報告,分類提出處理建議,由室主任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局局長審批后根據相關情況作出最終處置。
明確歸檔事宜,嚴把材料立卷歸檔關。談話、函詢辦結后,承辦的紀檢監察室要認真整理相關材料,立卷歸檔。需要問責或作出組織處理的,移送審理室進行審理;作了結的,卷宗移交信訪室管理。同時,談話、函詢辦理情況須送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案。
據統計,2016年廣南縣紀檢監察機關共開展談話函詢60件85人(次)。(楊波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