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馬龍縣狠抓正風肅紀,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強化執紀監督,持續優化政治生態。
著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縣委帶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建立了常態約談、“簽字背書”、述廉述責、檢查考評、責任追究等責任機制。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全縣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層層簽訂責任書,并強化檢查考核和結果運用。
強化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認真組織開展第三批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工作,創建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1家、市級示范點4家、縣級示范點22家,初步形成了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良好氛圍。加強以新《準則》《條例》為重點的黨內法規的學習宣傳,組建14件宣講團到全縣10個鄉鎮(街道)開展講座40余次,組織3000余名黨員參加了云南省“黨章黨規知識網絡測試”,在全縣各級黨組織中層層開展了新修訂的黨章黨規知識競賽活動,進一步打牢黨員干部遵守黨章黨規的思想基礎。
把握實踐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執行述廉述責、談話、誡勉、詢問和質詢等制度,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和輕微違紀違規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早處理,開展提醒談話317人、批評教育62人、談話函詢57人、談話誡勉25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9份。
始終保持反腐敗的壓倒性態勢。扎實開展專項紀律巡查和政治巡察,集中對全縣10個鄉鎮(街道)全覆蓋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紀律巡查,對舉報的62個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嚴肅追責處理相關責任人;對4家縣直單位開展了政治巡察,接到信訪件12件,對巡察中發現的53個問題,23個問題線索進行深入調查。全年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41件,立案3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6人(次)。開展了侵害基層群眾利益專項巡查,查出村社干部優親厚友、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問題44個,查處黨員干部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