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洪市委、市政府始終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定不移抓實“兩個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全面落實管黨治黨職責。市委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常委會11次研究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安排和重要案件查辦,2次聽取專題報告。制定《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細則》《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規定》等制度。探索建立了鄉鎮(街道)、農場紀委分片聯合辦案制度,初步形成“村案鄉辦”“鄉案市審”“鄉鎮交叉檢查審查”的工作機制。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開展專題學習、理論中心組學習12次。市級領導干部帶頭上廉政黨課近60場次。堅持以案施教,召開典型違紀案例通報會,全市550名副科級以上干部參加。
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有力。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在全州率先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完成全市首輪巡察。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改革。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制度,做到全覆蓋。狠抓專項紀律檢查,先后派出30個專項紀律檢查組,督查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約談25家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曝光存在問題的4家單位,以紀律硬約束保障了政令暢通。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全年紀檢監察系統處置問題線索81件,立案審查59件77人,全部結案。談話函詢22件23人,了結22件23人。給予黨紀處分58人、政紀處分23人;移送司法案件4件4人,司法移送案件14件14人。
廉潔干事氛圍更加濃厚。堅持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9件11人。強化宣傳教育,組織參加黨章黨規學習教育知識測試;通過監督檢查、巡察、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作風建設,派出70個明查暗訪組,檢查單位354家次,對違紀違規的38人進行通報批評,對31家問題較多的單位和負責人進行約談,對5家單位、2名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特別是圍繞“會風會紀”轉變,設立會風監督崗,點名道姓通報了12家單位和8名領導干部。制定出臺《景洪市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7個配套方案,進一步完善監管防控機制。
筑牢拒腐防變安全防線。堅持把用好第一種形態作為實踐“四種形態”的基礎和關鍵,對工作紀律執行不到位的32家單位、38名干部進行通報曝光和約談;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5家單位班子25人開展誡勉談話;對新任職的107名科級干部及下級黨政“一把手”進行廉政談話。堅決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先后對7家單位、23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開展回訪教育,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