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云縣紀委書記對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的2個單位6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一對一”約談。
約談指出,被約談單位在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中分別存在著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有差距、作風建設有待加強、公開工作不夠規(guī)范等突出問題,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認真進行整改。
約談強調(diào),被約談的領導干部在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的同時,還要對所在單位和分管工作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堅定不移地擔當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一崗雙責”落實到位。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發(fā)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要加強對下屬站所及干部職工的教育、監(jiān)督、管理,引導他們遵守黨紀黨規(guī);要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強化對權(quán)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從源頭上防治腐?。灰^續(xù)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要進一步加強黨務政務財務公開工作,重點是財務公開,使權(quán)力在陽光下運行; 要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抓好整改落實。要把整改工作全面統(tǒng)籌起來,及時召開黨委會議,認真討論研究,列出整改計劃、任務清單。
此次約談打破了以往集體約談的模式,突出問題導向和約談實效。通過約談,被約談的領導干部紛紛表示,將以此次約談為警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的執(zhí)行落實,有力推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錢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