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相關黨組織對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領導職責沒有落到實處……”近日,瑞麗市紀委組織召開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不合格單位誡勉談話會議,集中約談了在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4家單位主要領導。
約談中,約談領導明確指出被約談的4家單位在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存在的問題,要求被約談單位高度重視存在問題,對黨風廉政建設要有清醒認識,對存在的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找準癥結、認真整改;要切實增強責任感,深刻認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抓實本單位黨風廉政工作落實;要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嚴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時間節點,逐項抓好整改;要抓好“兩個責任”的落實,單位責任人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全力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工作,各派出紀工委要嚴格落實監督責任,督促聯系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嚴格執行準則條例和規則,認真抓好警示教育活動,強化紀律建設,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在會上,4家不合格單位主要負責人作了表態發言,并簽訂了瑞麗市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誡勉談話備案書。
據了解,為確保不合格單位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市紀委制定印發了《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合格單位整改工作方案》,對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市紀委將組織人員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整改措施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單位整改情況將納入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進行考核。 (李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