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單位注意,經自查存在小金庫情況的,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報經主要領導簽名向縣紀委進行報備……”在江城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群里,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對各單位負責黨風廉政工作的同志發出了提醒。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江城縣多管齊下,深入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堅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
明確總體要求。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加大自查自糾和清理排查力度,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小金庫”,進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由縣紀委牽頭負責,會同財政、國資委、審計、民政等部門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紀問題,協助黨委(黨組)抓好工作落實,推動清理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堅守紀律“紅線”。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和領導干部嚴禁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嚴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嚴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嚴禁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虛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
細化方法步驟。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從4月10日開始,至5月17日全面完成。共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和整改落實三個階段。在4月17日前各單位完成自查自糾工作,5月8日前由相關責任部門組成檢查組,對部分鄉(鎮)、縣屬部門及所轄下屬單位(部門)開展重點抽查工作。5月17日前各單位要認真梳理清理整治工作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并填寫《“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綜合情況統計表》。
嚴肅執紀問責。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問責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紀律規定,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單位,將按照中央和省、市、縣相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