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近日思茅區全面啟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嚴明七條禁令,自查自糾全覆蓋。認真組織全區各級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劃出“七條禁令”紅線,即:嚴禁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嚴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嚴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嚴禁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如現存在設立“小金庫”問題的,要如實梳理匯總,并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凡屬于“小金庫”的資金必須按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糾正和整改,區級單位必須將“小金庫”資金繳入區級國庫,嚴防“小金庫”以任何形式存在。
勾出重點部門,抽查核查現金賬。區紀委會同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召開專門會議,組成檢查組,對資金往來大、工程項目多、固定資產存量大的重點鄉(鎮)、區屬部門及下屬單位開展抽查核查工作。抽查核查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發現新問題、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采取實地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對存在問題進行核實。同時,對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簽訂承諾定期提醒,持之以恒抓整治。堅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針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區紀委與區屬重點單位(部門)、鄉鎮主要領導、財務人員簽訂無私設“小金庫”承諾書;各派出紀工委對所聯系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嚴禁私設“小金庫”提醒談話。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問責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紀律規定,凡在規定時限前,自查自糾主動將“小金庫”資金繳入同級財政指定賬戶的,對直接責任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減輕處理或不予處理。規定時限后,凡被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照中央、省、市、區相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