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良縣出臺《中共陸良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2020)》,為實現十二屆陸良縣委巡察全覆蓋謀篇布局。
《規劃》明確,要緊扣政治巡察,緊盯“三大問題”,緊抓“六項紀律”,努力實現本屆縣委任期內一次巡察全覆蓋、發現并懲治一批腐敗分子、推動解決一批突出問題、總結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著力打造一支巡察“鐵軍”的“五個一”目標。結合機構編制、黨組織關系和實際情況,列出巡察對象名單,并將88個巡察對象按性質劃分為鄉鎮(街道)、黨群機關、綜合管理、農工商貿、社會事務和直管單位(黨組織關系在本地)等6類,在巡察時分批推進,將群眾反映強烈、行政審批事項多、涉及民生資金多的部門和單位列入前期巡察對象。
《規劃》指出,結合全縣實際,將巡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在2018年底前對鄉鎮(街道)實現全覆蓋;2019年底前,對縣直各單位實現巡察全覆蓋,并每年至少安排1-2個縣直單位開展專項巡察;2019-2020年,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重點,選取3-4個鄉鎮(街道)、6-8個縣直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從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各級責任、注重協作配合、創新巡察方式、加強隊伍建設、嚴明工作紀律、強化整改責任、強化成果運用、強化宣傳教育9個方面全面建立巡察工作規范,形成巡察準備、巡察開展、議事協調和成果運用有機銜接的制度體系,讓巡察監督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支撐。
《規劃》要求,要在用實傳統宣傳渠道的基礎上,用活微博、微信公眾號及其他新媒體等宣傳資源,提升群眾對巡察工作的參與度。同時,在常規巡察常態化、專項巡察精準化的基礎上,探索交叉巡察,對發現的重大、復雜、突出問題,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請上一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與市內其他縣開展交叉巡察。(王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