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昌寧縣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堅持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高舉問責這一“利劍”,對工作中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切實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倒逼各級干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真正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追究必從嚴”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常態”。
規范履責機制,完善責任鏈條。該縣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好帶頭執行、全面推動、督促傳導的職能作用,切實抓好“四種形態”的貫徹落實。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共9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充分把握運用“四種形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及規范紀律審查、組織處理、問責工作3個配套文件。建立“一月一報告、一季一督查、半年回頭看、年終嚴考核”的工作機制。通過將主體責任層層延伸到基層,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定期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責任落實情況,細化量化履責情況考核指標體系,加大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級黨委真正把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擔起來、落下去,做到責任覆蓋無盲區。
堅持督查檢查,完善責任落實。通過建立長效監督檢查機制和開展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推動責任落實。該縣紀委對全縣各級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問責條例》情況等進行隨機抽查。并多次配合縣委、政府“兩辦”督查室適時開展對各鄉鎮、各責任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開展專項督查活動。堅持把每名領導干部對“兩個責任”清單的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據,凡是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一律嚴肅問責。
突出問題重點,嚴肅責任追究。該縣把2017年確定為“責任追究強化年”,并將扶貧救濟、生態環境治理、森林防火、防汛減災、招投標建設等領域作為聚焦重點,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且依紀依規應當予以問責的人和事,及時、果斷、堅決進行問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同時,對習慣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的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堅決從重進行問責;對典型問題在該縣紀委監察網站上進行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充分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作用。促使“兩個責任”落實形成硬約束,真正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層層傳導壓力,遏制腐敗滋生蔓延勢頭。1至6月,全縣共問責單位2個,問責領導干部12人。(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