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紀委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強化黨員干部“四種意識”,綜合運用預防提醒談話、詢問示警約談、糾錯誡勉約談和問責處分約談四種談話方式,助推廉政教育常態化。
預防提醒談話。對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責任制不到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群眾反映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的,或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年度民主評議中群眾意見比較大的及時做好預防提醒談話,前置預防監督,從而增強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廉潔自律意識,增強遵紀守法自覺、廉潔從政自覺、履行“一崗雙責”自覺,提高抵御腐敗侵蝕能力。今年縣紀委已組織預防提醒談話12批19人次。
詢問示警約談。針對有問題線索反映、擬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所涉及的黨員干部,視核實情況仍需對本人進行詢問核實的黨員干部,或者存在明顯苗頭性、傾向性和一般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詢問核實,督促其主動向組織澄清或說明問題,做到詢問在先,警示在前,堅決把違紀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共對6個單位、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談話函詢。
糾錯誡勉約談。對存在輕微違紀現象和問題,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處理的黨員干部,以糾錯誡勉約談的方式開展談話,促其正視問題,及時改正錯誤。對在項目建設和作風方面存在慢作為、不作為行為等,給予適當處理的黨員干部,以個別約談方式糾錯誡勉,以硬舉措約束軟作風。結合開展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重點對民生領域存在輕微違紀違規行為,給予適當處理的黨員干部,及時約談糾錯誡勉,嚴防“微腐敗”成“大禍害”。截止目前已對7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糾錯誡勉約談。
問責處分約談。約談內容包括聽取受處分人對所受處分的意見,了解其對所犯錯誤的認識;了解受處分人在思想認識和工作方面的表現、整改情況;對受處分人提出的涉及本人處分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答復,對其進行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教育宣傳等。堅持做細做實,對因履職不力等給予問責處理,或自身存在違紀問題給予紀律處分的黨員干部,因人因崗因事擬定談話提綱,量身做好回訪教育,引導其正確對待處理,深刻認識錯誤,切實汲取教訓,嚴守紀律紅線,鑄牢思想防線。今年對12名受問責和黨紀處分人員進行了問責處分約談。(瞿建周)